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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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简称“立信”,建立于1928年,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浦东、松江和徐汇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多亩;培养具有“诚信品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成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上海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
- 院校隶属: 上海市
- 创建时间: 1928年
- 学校校训: 立信
- 学校代码: 11047
- 学校地址: 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lixin.edu.cn
- 联系电话: 021-50218552
- 英文校名: 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Accounting and Finance
- 电子邮箱: jzzb@shfc.edu.cn
学校简介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由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原上海金融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立信”之名源自《论语》“民无信不立”。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共有15个二级学院,拥有会计学、金融学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会计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统计学6个国家级专业建设点,税收学、经济学、保险学、物流管理4个市级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税收学、财政学3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13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6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100人,正高级90余人,副高级340余人,博士630余人。教师中有欧洲科学院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全国税务领军(后备)人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东方学者、上海东方青年学者。
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川路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区 上川 路 995 号 文翔路校区: 上海 市 松江区 文翔 路 2800 号 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和信用管理)、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经济、金融工程、金融科技、金融工程(中美合作)、保险学、精算学、国际商务、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等本科专业和大数据技术(中日合作)专科专业安排在上川路校区就读;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政学类(含税收学和财政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智能科学与技术、日语、英语和商务英语等本科专业安排在文翔路校区就读。 少数民族预科生就读校区为上川路校区。 | ||
三、层次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经教育部批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监综合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和办法 | 一. 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 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 各专业无色盲色弱限制 四. 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22年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 ||
九、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本科语言类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本科金融工程(中美合作)和英语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新生入学后本科日语和中日合作专科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我校录取的规则: 1. 各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我校生源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自主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2. 我校对由省级招办负责投档并进档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认可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对新疆、西藏和四川等特殊地区考生,我校按教育部认可和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加分政策执行。),所加分数直接计入考生投档总成绩并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 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我校以考生投档总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对进档同分考生,我校将统一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 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我校会参照考生本人综合评价信息及各单科文化成绩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5. 我校有4个本科学院的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1.5年(第三学期)后再根据学生在校成绩绩点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6. 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不进行口试测试省份则不受等级和分数限制)。 二、对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退档后所进行的征集志愿录取,我校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综合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对今年实行“3+3”和“3+1+2”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需根据我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科目组)填报,且不同的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调剂。 四、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一般专业(含预科):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 中美合作金融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3.大数据技术(中日合作)专科专业【原计算机信息管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监综合室监督。 举报电话:50218636、67705159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lixin.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sb.lixin.edu.cn/ 咨询电话:021--50218552、50213407 | ||
十六、其他须知 | 1. 我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在2022年新生中将进行“国际化方向班”的选拔;具体选拔人数、报考办法、选拔流程和培养方案等具体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2. 为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学术性思维、专业知识与人文情怀并重的拔尖应用研究型财经人才,我校于2018年组建以学校创始人潘序伦先生名字命名的“序伦书院”。今年我校将继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依据所有录取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已录取且高考文化成绩按文科、理科(综合改革省份:“3+3”不分科目,“3+1+2”则按首选科目分类)排名在各省份前10%的本科新生中择优选拔60名学生进入“序伦书院”培养。具体选拔方式、培养方案、奖学金设置、学生安置及宿舍管理办法、专业分流方案等详见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书院选拔手册。 3. 对采用“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的省份,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我校在严格执行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我校重视学生的“诚信”品质,在入学后的新生资格审查环节,凡有“不诚信、不道德、违法及犯罪”记录的考生,我校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取消其录取资格,请凡有此类记录考生谨慎报考我校。 4.按照教育部民族司的招生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生均按“政策指令性定向生”认定,毕业后可以在上海及其他地区自由择业,入沪就业时按照每年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入沪政策》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现有上海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个,上海高校智库2个,上海市参事工作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非驻会委员工作室、服务经济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研究基地等(智库)研究平台3个。
国际交流
学校与美国新泽西理工学院合作开展金融工程专业(金融科技方向)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欧盟高校合作开展伊拉斯莫斯+项目,与丹麦IBA国际商学院合作举办孔子学院。
历史沿革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1927年1月,会计学家、教育家潘序伦在上海创办会计师事务所,借用《论语》中“民无信不立”之意,将其定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928年起,潘序伦先后创办立信会计补习学校、函授学校、专科学校和高级职业学校。
1937年,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正式成立。
1941年,学校建立了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现立信会计出版社)。
上海金融学院
1956年,上海银行学校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苏州银行学校。
1958年,中国人民银行苏州银行学校升格为苏州财经专科学校。同年苏州财经专科学校撤销。
1960年,以苏州财经专科学校部分资源复办上海财政金融学校。
2001年,学校被批准为上海市试办一线运动队的三所大学之一。
2003年9月,升格为本科高校,更名为上海金融学院,并整体搬迁至浦东新区曹路镇。
2015年,上海金融学院海外第一家孔子课堂——丹麦国际商学院孔子课堂揭牌仪式在丹麦科灵市举行。
合并重组
2016年3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上海金融学院合并组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7年,学校与慧科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全国首个金融科技学院。
2018年,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
2019年4月,学校荣获首届“上海市文明校园”。
2020年7月,学校入选上海市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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