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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是展示满族民间习俗传世文物的博物馆,其前身为1987年创建的伊通满族民俗馆。该馆始建于1987年(时称民俗馆),2001年新建占地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楼为五层的仿古馆舍。馆内共设满族源流、生产、生活、文化、礼仪、信仰和古今伊通等七部分,全馆收藏陈列各类文物630种,近5000件,利用照片、图表、模型等多种表现形式,较为全面、系统、翔实地显现满族悠久的历史,灿烂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

#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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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
官网: http://www.ytmzbwg.org.cn/
地址: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大路1129号
门票: 免费
博物馆等级: 国家三级(文物)
旅游景区级别: 4A
免票时间: -

基本介绍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是展示满族民间习俗传世文物的博物馆。其前身为1987年创建的伊通满族民俗馆,国家3A级景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萨满教学术研究基地,距省会长春48公里,是全国惟一展示满族历史和民俗文化的专业性博物馆。该馆始建于1987年(时称民俗馆),2001年新建占地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楼为五层的仿古馆舍。馆内共设满族源流、生产、生活、文化、礼仪、信仰和古今伊通等七部分,全馆收藏陈列各类文物630种,近5000件,利用照片、图表、模型等多种表现形式,较为全面、系统、翔实地显现满族悠久的历史,灿烂文化和独特的民俗风情。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座落在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大路1129号,占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主楼五层,仿古建筑。

伊通满族自治博物馆,成立于1986年6月,时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俗馆,2001年移地建设改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本馆是集收藏、展览、研究、公共教育、文化交流于一体的;以满族历史和民俗传世文物为主要展览内容的综合性博物馆。博物馆多年来相继被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确定为学术基地和萨满文化研究基地;被吉林省委、省政府,四平市委、市政府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被国家民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4A级旅游景区(点);被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确定为满族文化研究基地;被中国民族博物馆确定为“中国民族博物馆·伊通满族分馆”。自建馆以来接待国内社会各界观众和美、日、韩、德、意大利、加拿大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友人近50万人次。

2012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投资1200万元重新布展。截止2013年,全馆展览面积为3470平方米。设八个展厅,其中一个为临时展厅,七个展厅为基本陈列。展览内容分别为:源流、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信仰和古今伊通等七个方面,共展示满族传世文物八百个种类,三千余件展品和近千张图片及21处模型景观。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重新布展后,充分利用各类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真实再现满族历史文化风情;利用投影电视播放,还原了满族先民的生产、生活场景。不仅使观众通过文物和图板了解满族历史和民俗;也通过景观重温满族昔日的生活情景,获得情感和精神上的享受。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自2013年5月向社会开放以来,已接待国内社会各界观众及国际友人达5万余人次。重新开馆以来,在充分发挥基本陈列的同时,也努力发挥临时展厅作用,相继举办了“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著作书法画册像章展”;“纪念满族颁金节378周年满文书法作品展”;“福地七杰·贺新春精品书画展”和“四平市书法绘画剪纸精品展”。

伊通满族自治县博物馆成立以来已成为县委、县政府一个重要的对内对外的“窗口”、“基地”、“课堂”。

历史沿革

伊通是满族发祥地之一,这里山川秀美、地灵人杰、物产丰富。满族先人千百年来生息繁衍在这广袤地域,创造了人类的文明,留下了斑斑的足迹,留下了说不尽的传说故事。

县委、县政府为了向世人展示满族悠久的历史,辉煌的成就,灿烂的文化,全面落实的满族政策, 持久地开展研究、传播、弘扬满族历史文化和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更好地抢救保护研究利用这些宝贵文化遗产,决定建立“伊通满族民俗馆”(今伊通满族博物馆)建馆初期,采取临时借用县总工会四楼会议室(150平方米)做馆舍,展示各类满族传世文物320种1834件。于1987年6月25日面向社会开放,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

1988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伊通县,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为迎接1989年8月30自治县成立庆典,县委,县政府决定重新布展,于是租用县科协办公楼(200平方米)做展厅,投资10万元,修饰装潢了展室,制做了展柜、展桌、屏风等文物陈列设施,调配培训了3名讲解员。以此,向社会宣传介绍满族历史文化,接待了前来参加庆典的客人和社会各界群众。

1990年9月,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县委决定新建展馆。投资105万元,占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于1992年8月24日落成。展馆设计新颖,为六面塔楼,主楼五层,配楼三层,仿古建筑,雕梁画栋,黄色琉璃瓦,典雅别致,具有浓郁的民族建筑风格。分别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溥杰先生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启功先生题写馆名。又投资20余万元,装潢了展厅,制做了展具。采用文物、图片、图表、模型和沙盘等艺术形式进行布展。全馆分设满族渊源、生产、生活、礼仪、文化和附属部分共六个展厅,展示陈列文物410种。2010余件。选拨培训讲解员6人,身着旗袍,正规全程讲解。到2002年7月已接待国外观众17万人次。

2001年初,县委、县政府决定移地扩建满族博物馆,主要考虑到满族博物馆规模太小,水准低,一些文物不能展示陈列,随着自治县的建立,广大民众满族意识不断增强,提出扩大展馆的呼声不断,自筹资金500万元,占地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楼5层,配楼2层,混凝土框架结构,仿古建筑,气势宏伟,典雅大方,具有浓郁北方民族建筑风格,于2002年6月末竣工。县满族民俗馆移至新馆后改称伊通满族博物馆,县委要求新馆建成后,要成为一座展示满族历史、民俗文化,具有较高水准的综合性县级博物馆。于2003年8月30日结束了全部布展工作。新馆设六个展厅,展示内容分别为满族源流、生产、生活、文化、礼仪、信仰和古今伊通七个部分。本馆主要以满族传世文物为主,附以图片、图表以及模型。文物展示陈列采用大通柜、封闭式,以灯光照明,展厅设有通风防潮、避光防盗、消防保安各项设施。县满族博物馆新馆向社会开放以来,已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得到专家学者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伊通满族博物馆是馆藏满族文物种类之全、文物数量之多、展馆规模之大为国内少见的县级博物馆。2007年被国家民委确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同年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4A级旅游景点。2008年10月16日被国家民族博物馆确定为“国家民族博物馆·伊通满族分馆”。

200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飞速发展的形势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文化建设的决定,积极开展民族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博物馆的社会功能,决定投资改建博物馆,由省政府拨款300万元,县里自筹300万元,扩建2200平方米。土建工程于2014年10月末竣工。主要用于扩大萨满文化、民族经济(1949年—2009年伊通巨变)和增设民俗演示、学术报告、游客服务中心和临时展厅等,改造纠正原馆设计弊端。采取主楼两侧延伸,扩建配楼,主楼后接大厅,封堵窗户,新挂灰色火烧板墙面,南侧墙面装饰蟠龙、三仙女传说和天空大战等满族文化象征的历史浮雕(玻璃钢)。改扩建后新楼形似神鹰展翅,宏伟壮观,风格典雅别致,有着强烈的民族特色,成为县城一大景观。

2012年初,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又投资1200万对新馆重新布展,由沈阳爱地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担了全部布展工作。新馆布展方案曾经过两年的讨论研究,调整修改,广泛征求了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县委、县政府要求新馆布展中要坚持高标准,争创一流的态度;要充分利用多种艺术形式,广泛应用现代技术,体现时代特点。经全馆员工的努力完成布展工作,于2013年5月17日,一座全新的现代化的县级博物馆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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