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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创办于1936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药大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校内教学、生活、活动等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设有16个院部,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等7个学科门类,现有31个本科专业(类)、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

院校隶属: 教育部
创建时间: 1936年
学校校训: 精业济群
学校代码: 10316
学校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童家巷24号
学校官网: http://www.cpu.edu.cn/
联系电话: 025-83271319
英文校名: 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学校简介

中国药科大学坐落于古都南京,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969人,其中本专科生11576人、研究生5839人、留学生489人、预科生65人。建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2100余亩。建筑面积近6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8.7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3.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2.8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8.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百万余册。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726人,其中专任教师107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91.5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3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72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以及一大批国家人才项目入选者。现有国家和省级创新团队21个,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药科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童家巷24号(玄武门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江宁校区)。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药科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还可获得外方学校相应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组建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校友代表担任委员,审议、检查、监督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本科招生委员会委托,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结合学校实际、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继续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专业设置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紧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需求,所有专业均为医药和大健康方向,各招生专业(类)详细介绍和说明请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查看。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入校后在第一学年第二个学期,根据学校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进入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不安排分省计划项目的招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05%以内。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及学校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学校药学相关专业,包括:药学(本博贯通强基拔尖实验班)、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药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药学类、化工与制药类、临床药学、中药学(国钧国药拔尖班)、中药学类、生物技术、生物制药、海洋药学、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请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做如下说明: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本科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校内住宿费为1500元/学年,具体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

第二十二条 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英国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Glasgow)合作办学,采用“3+1”培养模式(即3年国内+1年国外),国内学习阶段学费为26400元/学年,国外学习阶段按照英方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临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合作办学,学制5年,采用“2+2+1”培养模式(即2年国内+2年国外+1年国内),国内学习阶段学费为26400元/学年,国外学习阶段按照英方学校当年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有关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结果等均可在学校本科生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传真电话:025-83245186

本科生招生网:http://zb.cp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c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cpuzsb)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5-8618557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院系设置

学校现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可在24个专业接收博士后人员。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为江苏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中药化学二级学科为“十二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药学、生物学学科获“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建设。化学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培育)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为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致力于构建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生态体系,以药学、中药学学科为龙头的药学学科群建设始终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国际影响力逐年大幅提升。在教育部组织的历次全国学科评估中,药学、中药学学科排名始终名列前茅。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获评A+。2021年5月,学校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排名跨入全球前1‰(万分之三),位列全球第28位、亚洲高校第1位。在2021 US News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位列全球第15位、亚洲第1位。在世界大学排名中心(CWUR)学科排行中,药物化学学科位列全球第3位。在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校药学、中药学学科分别排名国内第1位、第2位,均进入“中国顶尖学科”。

学校下设16个院部,现有31个本科专业(类)。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临床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和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被评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化学、中药学和生物制药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药物分析和海洋药学被评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药物制剂和药事管理专业被评为“十三五”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药学类、中药学类、生物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和制药工程专业被评为“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和制药工程专业被评为江苏省品牌专业;临床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药事管理和英语专业被评为江苏省特色专业。目前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建设立项或荣誉的专业累计21个,占招生专业总数的81%。制药工程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药学、临床药学专业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认证。

科学研究

学校重视基础研究和新药研发,坚持“两手抓、两手硬”。2019年以来,年度到账科研经费均近5亿元。学校建有“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设有临床前创新药物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34个,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研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新药的研发提供全方位服务。成立于2010年的“药物科学研究院”,为创新品种研发、关键技术突破、人才团队建设提供全面支撑。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在顶尖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近300篇,获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稳居全国高校之首。获批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6项,其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22项,总经费达4.4亿元,其中重大、重点和杰出人才项目31项。

著名校友

80余年来,学校先后培养了10万多名高素质的药学专门人才,一大批学术栋梁、行业领袖和政界精英在卫生健康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先后走出了10位院士和一批药学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如中国科学院首批学部委员,我国中医药界的一代宗师,著名中医中药学家叶桔泉;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化学制药、药物化学专业创建人之一,著名药物化学家彭司勋;中国科学院院士,我国生药显微鉴定的奠基人,著名生药学家徐国钧;中国科学院院士,为我国“两弹一星”研制作出重要贡献的著名有机化学家袁承业;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医药工业现代化生产技术开发的先驱者之一,著名药物化学家沈家祥;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植物资源与植物化学家周俊;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中药生物技术的开拓者,著名中药生物工程专家胡之璧;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药物代谢动力学家王广基;德国科学院院士,著名病理学专家来茂德;成功研制出3个意义重大的创新药物的著名药物化学家谢晶曦;著名生药学家和本草学家谢宗万;我国甾体药物研发领域开拓者之一,著名药物学家廖清江;我国历史上第一位执业药师,著名药剂学家刘国杰;我国药物分析学科的主要倡导者,著名药物分析学家安登魁等。

历史沿革

中国药科大学的前身为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四年制),始建于1936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

建校初期,抗战爆发,学校初迁汉口,复迁重庆,精研学术,哺育英华。

1946年,回迁南京。

1952年,齐鲁大学药学系和东吴大学药学专修科并入学校,成立华东药学院。

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

1956年,更名为南京药学院。

1986年,与筹建中的南京中药学院合并,成立中国药科大学。

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高校行列。

2000年,学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

2001年,江苏省药科学校并入学校。

2017年9月,跻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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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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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六章 附则

院系设置

科学研究

著名校友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