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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是一所师范类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专科学校,由南通校区、如皋校区、开发区校区组成。如皋校区“师范学堂旧址”古建筑群系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区校区四面环水,书院风格,融合了中国元素、南通元素、师范元素和生态元素,是南通的文化地标之一。学校设有学前教育第一学院、学前教育第二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民族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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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1902年
学校校训: 坚苦自立,忠实不欺
学校代码: 14493
学校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
学校官网: http://www.ntnc.edu.cn
联系电话: 0513-55092012
英文校名: Nantong Normal College
电子邮箱: ntgszjc@163.com

学校简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学校创办多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享有“红色师范”“教师摇篮”的美誉。曾经汇聚了王国维、陈师曾、朱东润、刘延陵等一代名师,涌现出以刘瑞龙、吴亚鲁、刘季平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革命志士,以袁翰青、严志达、韩德馨、魏建功、吴俊升为代表的诸多专家学者,以李吉林为代表的一大批教育专家和教学能手。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秉承“开风气之先”的传统,为我国师范教育的改革作出了诸多原创性贡献。尤其是1984年在全国开启五年制师范教育模式,2007年在全国地级市中开展五年制师范生免费定向培养,在我国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领域独树一帜,享有盛誉。

学校由南通校区、如皋校区、开发区校区组成。南通校区位于濠河风景区(国家5A级)内,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如皋校区“师范学堂旧址”古建筑群系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区校区四面环水,书院风格,融合了中国元素、师范元素和生态元素。全校占地面积577.68亩,建筑面积25万平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0.98亿元,馆藏图书82万册。

学校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8个师范专业,以及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管理、文秘等20个非师范专业;与南通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通过“3+2”及“5+2”模式合作培养本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另外,学校作为国家、省、市三级教师培训基地及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挂靠单位,常年承担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至今已逾20万人次。

师资力量

学校有教职员工616人,专任教师489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8人,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教师302人),全日制在校生8000多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15(普通类、艺术类、专本分段培养)

校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政编码:226010

第四条  学校介绍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2014年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120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享有“红色师范”、“教师摇篮”的美誉,在我国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领域独树一帜,享有盛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3.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历史科目组)或数学单科成绩(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音乐、美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成绩录取;录取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2)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考生的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历史科目组)或数学单科成绩(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未参加高考改革的省份,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美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历史科目组)或数学单科成绩(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未参加高考改革的省份,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4)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历史科目组)或数学单科成绩(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未参加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6.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要求请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及二级学院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学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学历文凭

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颁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等费用。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学年) 收费标准
小学语文教育 4700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等费用
小学数学教育 4700
音乐教育 4700
美术教育 4700
体育教育 4700
学前教育 4700
小学英语教育 4700
商务英语 4700
商务日语 4700
文秘 47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4700
电子商务 47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700
体育运营与管理 4800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5300
大数据技术 53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3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300
电信服务与管理 5300
音乐表演 6800
大数据与会计 47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4700
艺术设计 6800
空中乘务 5300
舞蹈表演 6800

学校按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收取住宿费:

南通校区1-4号楼 650元/生·学年 苏价费[2002]369号
如皋校区 700-1100元/生·学年 苏价费[2002]369号
南通校区5-6号楼、新校区公寓楼 1200元/生·学年 苏价费[2002]369号

第六章  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助学政策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保证家境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奖、贷、助、减、免”等助学措施。学生全面享受国家和省政府的各项奖、助学金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12000元。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团市委希望助学、慈善会王子助学、社会爱心人士资助、企业资助等,学校慈善基金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助。

第七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  邮编:226010

联  系 人:盛老师 尹老师0513-55092012

监督电话:0513-55092032

学校网址:http://www.ntnc.edu.cn

电子邮箱:ntgszjc@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513-55092012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仅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秋季招生工作。相关内容如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八五”以来,先后承担过3项国家级课题、21项省级课题、59项市级课题。如“八五”期间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中等师范教育改革与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国家教委立项课题《五年制师范教学方案研究》,“九五”期间的国家教委立项课题《中师教育学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人格化师范教育研究》,“十五”期间的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培养未来教师研究性教育实践素质的探索》和《田园式乡村小学建设的个案研究》、教育部重点课题的子课题《新课程师资培训的途径与形式》、省教育厅的立项课题《小学校长培训与校本教师培训的整合研究》,“十一五”期间的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开放式教师教育基地建构研究》、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五年制师范品德教育创新研究》,“十二五”期间的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基于教师专业标准的教学行为诊断研究》等。“十一五”以来,发表教科研论文近千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00余部,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00余人次。2005年以来,学校教师承担各级各类教改课题119项,市级以上公开发表论文、作品1000余篇;2010年以来,教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15篇,科研课题119项,各类学术著作、教材100余部。

历史沿革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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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助学政策
第七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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