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驰事件是迄今为止我们遇到的第一单如此复杂的典型案例。”昨日,深圳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牛西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监察支队已正式开始调查此事件,但取证难度较大。
牛西平介绍,古驰在深圳的品牌店使用了一套复杂的劳动用工制度,由起码三家劳务派遣公司和门店营业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古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再由公司总部分配到深圳的品牌店工作,而这三家劳务派遣公司,有两家在上海一家在深圳,具体派遣了多少员工,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同时,古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在上海静安区注册,并未在深圳注册,古驰在深圳万象城的门店只是一家品牌店,这涉及到异地管理的问题,也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牛西平表示,古驰深圳品牌店营业员这个岗位能不能派遣,在现实中难以定性,《劳动合同法》中缺乏明确指引,从全国到深圳在“三性”的确认上都比较困难。该案中,古驰公司的劳动派遣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需要在调查后认真研究。
数位辞职的古驰员工曾表示,古驰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一天的工作时间大约为10小时,但每晚22点下班后,员工们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往往要清点货物到凌晨两三点钟,因为这样就算正常下班,不用计算加班工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李?U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综合工时制的行业,包括连续作业的行业,如运输业,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比如旅游业等。服务业的工作量跟季节相关,可以根据经营的特点安排员工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目前,深圳有500多家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
牛西平表示,如果调查结果确如员工反映,先打卡再加班,那古驰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但举证比较困难。
牛西平表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事件的调查结果需要60个工作日才能公布,因为特殊疑难,可能还会延迟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