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回暖,市区各处洋溢着春的气息,商场里更是一派生机。记者走访市区各大商场看到,服装区和鞋柜(专卖店)专区春款商品纷纷上架,部分冬款服装和鞋子大搞优惠促销。
近日,记者来到市区一家大型商城,在一层鞋区和二层服装区,春款鞋子和衣服比比皆是。在一楼鞋区,“打折促销4折起”“冬款皮鞋5折”等促销标语随处可见。在一家品牌服装专卖处,模特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春装,款式五花八门,满目都是“春色”。在该品牌店内,导购员正为一名年轻女士介绍衣服,“这些春款都是刚上架的,穿起来既时尚又干练,喜欢的话可以试穿。”记者发现,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短袖衣衫也出现在衣架上。导购员告诉记者,现在正是换季期,服装大都换成春款和部分夏款了。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三八”妇女节将近,商场利用假日契机,在部分商品上为女士们做打折优惠。在市区一商场的进出口处,一服装品牌为回馈女性客户,推出低至2折的商品。
日前,市民许先生在市区一家商场买了一件皮衣,不料回家之后发现,皮衣买小了,然而商场却以“贵重物品非质量原因不予退换”为由拒绝。经市消协调解,商家不得不给予退货处理,因为商场开具的小票上有退换货的保证文字。
许先生购买的这件皮衣花费了4690元,当时他在商场试穿时没有感觉太窄,然而回家之后第二天再穿,就发现有些窄了。随后他将皮衣拿到商场,要求商场进行换货。但是商场工作人员表示,金银首饰、手表、皮衣等贵重物品非质量问题不退换,这是规矩。但是许先生发现,他交款的小票上,商家写明“保持原件原样,4天内保退,10天内保换”的字样,他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换,商家仍然不同意,随后许先生投诉到市消协。
市消协随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商家既然对消费者做出了白纸黑字的退换货承诺,就应该认真履行。比较终,由于商场提供不出更大号的皮衣,他们为许先生进行了退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