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深圳对儿童汽车安全座椅行处罚令
座椅
处罚
儿童
anbaobao_1
2016-05-28
17: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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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5月27日,深圳交警在彩田路维多利亚幼儿园附近对未给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多名家长受到了处罚,并签收了由执法交警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被处以300元罚款。
5月27日,深圳交警在彩田路维多利亚幼儿园附近对未给孩子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多名家长受到了处罚,并签收了由执法交警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被处以300元罚款。
早在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立法就对儿童使用汽车安全座椅乘车采取了强制措施,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4周岁以下儿童不使用安全座椅将处300元罚款。此外,该条例中还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单独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同样需处300元的罚款。
此次近2小时的执法过程中,交警共对十几辆送孩子上学的车辆拦停检查,在一一询问了孩子年龄后,发现检查的十几辆车中仅有一位家长给孩子使用了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有一部分家长给孩子买了,但只是放在后备箱里当初摆设,并未安装到汽车中起到应有的作用。虽然立法已经出来了近半年的时间了,但是很大一部分的家长对此的认识还不深刻并且没有认识到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对保护孩子乘车安全的重要性和执法力度,并且还对此提出了疑问,“不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也要罚款么?”
为了让广大家长知晓该规定,有效地保护孩子乘车安全,深圳交警先后多次开展了敬告式执法、亲子安全体验教育、培训等活动,广泛宣传、推广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保护孩子乘车安全的理念,不少家长也因此给孩子配备了安全座椅。但是使用率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由此可见,有法并不代表大家就依法守法了,交警希望通过此次处罚,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希望家长能提高安全意识,按规定执行,切实保障孩子的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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