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京报》联合同花顺数据中心,对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官网上公布的今年1至10月进境不合格食品信息进行梳理与分析。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至10月,我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食品达2350批次,已被退运或销毁。
同花顺数据中心运用大数据统计显示,从进口不合格食品的产地上,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披露的不合格进口食品中,排在前十名的产地分别为: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日本、美国、泰国、意大利、西班牙、韩国、法国和德国,被披露不合格进口食品的次数分别为601批次、151批次、147批次、122批次、111批次、108批次、102批次、90批次、81批次和76批次。
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015年1月不合格产品名单中,有40多批次台湾食品被检出不合格,占总量的近20%,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超保质期”。值得注意的是,“超保质期”食品在历次不合格进口食品中属高发原因,基本上每次公布的名单中均有进口食品因此被销毁。有业内人士表示,不排除一些公司故意进口过期食品的可能,其主要通过低价进口后更改生产日期高价卖给超市、网店或一些食品加工档。
此外,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检出过不合格的情况,其中不合格次数前10位的类别为:饼干、饮料、酒、乳制品、糖、鱼、粉、茶、麦片、巧克力,占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数的63.4%。同花顺的统计还显示,今年1月至10月,进口食品被检出不合格的前十大原因是:标签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大肠菌群超标、超过保质期、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水分超标、未提供所需证书、霉菌超标、品质不合格、未获检验检疫准入。这10类不合格食品为1282批次,占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数的54.6%,超过一半。
目前,大量的进口食品涌入国内市场,消费者如何选择这些食品呢?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商品时要查看中文标识,对来历不明的进口食品要慎重购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业内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一定要注意“三看”:第一看标签,进口食品包装上须有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标签详细了解产品的产地、生产日期、经销商等信息;第二看包装上是否有CIQ(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第三看经销商有无进口食品卫生证书,避免买到不合格产品危害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