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抽检18大类食品 4批次产品被检不合格
日前,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8大类共125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发现4批次不合格产品。
烟台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18大类食品涉及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酱类)、食用油、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方便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饮料(瓶桶装水、固体饮料)、速冻食品、糕点、蔬菜制品、罐头、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其他水产加工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其他酒)、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蜜饯及水果制品、茶叶。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于饮料、水产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
不合格产品中,标称烟台福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饮料范畴,2015年4月12日生产,规格16.9L/桶),经检验“耗氧量”项目不合格;标称烟台海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焖鳕鱼”(水产制品范畴,2016年3月2日生产,规格500g/袋),经检验挥发性盐基氮,mg/100g项目不合格;标称烟台西海岸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鱼”(水产制品范畴,2016年1月8日生产,规格500g/袋),经检验挥发性盐基氮,mg/100g项目不合格;标称烟台沃佳甘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炒货及坚果制品范畴,2015年9月10日生产,规格110g/袋),经检验霉菌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烟台市食药监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食药监督部门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临沂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蜂蜜检出氯霉素罚15000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6、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其中,涉及临沂企业生产或销售的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临沂生产或销售不合格食品名单在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中,涉及临沂企业生产的共有两批次,抽检单位分别在济南、东营。其中,临沂市四立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之荟精品海米被检出亚硫酸盐,郯城腾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味切片硬糖被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上两项指标均为不得检

山西:两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7批次食品不合格
本月10日和17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公布了两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酒类、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等10大类,共有7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检出。焙烤食品30批次产品中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平遥县东泉村健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锅奎铝的残留量超标;山西紫金阿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固媛阿胶糕霉菌超标。受检的1

扬州市两企业被检出不合格食品
比较近,省食药监局公布今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两家扬州企业——绿佳食品有限公司和金锋食品有限公司榜上有名。其中,扬州绿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角,被检出二氧化硫超标;扬州市金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兔牌洋槐蜂蜜,则是苯甲酸超标。扬州两企业被检出不合格食品此次省食药监局公布的17批次不合格食品中,2个批次来自江苏生产企业。17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7类: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