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民张先生反映,他在文化路一超市买了一包金锣王中王火腿肠,回家后在火腿肠中吃出一指甲大小的红色塑料块,此后张先生多次与聊城市销售商交涉,却始终没有等到比较后的处理结果。
9月26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见到了张先生。据其介绍,9月24日晚上12点左右,他和同事下班后,在文化路一超市花15元购买了一包金锣王中王牌的火腿肠,回到家后他和同事在火腿肠中吃出一指甲大小的红色塑料块,为了讨个说法,他凌晨一点左右就电话联系了金锣火腿肠聊城经销商。
9月25日,金锣火腿肠聊城经销商派人前来调查,当时,他们对有问题香肠还拍了照。经销商答复是,金锣火腿肠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但同时答应给一箱金锣火腿肠作为赔偿。 “既然他们说金锣火腿肠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为什么还要给一箱金锣火腿肠作为赔偿呢,像这样的火腿肠我还敢吃吗?所以当时没有答应他们的处理结果,”张先生气愤地说,“幸亏是我们吃到了这样的火腿肠,假如让孩子吃到了,卡着嗓子,问题就严重了。”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金锣火腿肠聊城地区经销商,经销商解释:此事他需要回单位了解一下情况,他表示将会与该消费者协商处理此事。时隔一天,记者再次联系了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金锣火腿肠聊城地区经销商得知我们将此事联系了新闻媒体,他们说与我们没有关系了,不会再与我们协商处理了。”随后记者再次电话联系了金锣火腿肠聊城地区经销商,令记者吃惊的是,该经销商说,这不是他们产品的质量问题,随后挂断了电话。比较后,张先生表示会通过其他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记者拨打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一王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如果消费者购买东西,尤其是像火腿肠这样的食品时,比较好向销售者索要发票,以此来作为自己维权的证据,假如遇到厂家或经销商不给处理投诉问题,与厂家或经销商发生纠纷时,首先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协商解决,如果消协处理不了,可以再向12315投诉,寻求工商部门的帮忙,消费者也可以向司法部门投诉,寻求司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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