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喜迁新居的黄女士怎么也没想到,才安装使用了几天的新燃气灶突然发生“爆火”现象,造成自身大面积烧伤。近期,经过江都消协多次耐心调解,这起消费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黄女士获赔12万元。
今年6月,经朋友介绍,黄女士在江都装饰城宝龙橱柜经营部订购了橱柜、油烟机、燃气灶、水池、水龙头等全套厨房用品,共计1万余元。7月19日,经销方派人上门安装调试后交付使用。www.chiNapp.com 品牌网
7月22日中午,黄女士在燃气灶前点火炒菜,为家人准备午饭。谁知一盘菜刚炒完,突然传来“嘭”的一声巨响,一团火球从燃气灶中爆出,弹到黄女士的裙子上,并迅速燃烧起来。黄女士大惊失色,随即手忙脚乱地去扑火。尽管这样,仍造成其下半身大腿至脚面处大面积烧伤。在家人帮助下,黄女士被立即送往苏北医院进行抢救。
当天下午,黄女士家人与宝龙橱柜经营者取得联系,并在扬州总经销商的协调下,由燃气灶厂方先行垫付医药费3万元。
然而,由于黄女士烧伤情况比较严重,没过几天,3万元便花光了,但其伤情仍需住院治疗。黄女士家人再次与橱柜经营者联系,这时发现经营者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无奈之下,黄女士只得向江都区消协经济开发区分会求助。
接到投诉后,江都区消协经济开发区分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联系经营者及厂方驻南京代表当面调解。
在调解处理过程中,消费者和销售方之间常常剑拔弩张,怒目相向。销售方坚持要以检测报告为依据合理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坚持就是产品质量问题,必须要负全责,否则将带人上门采取过激行为。对此,消协工作人员分别与消费者和销售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并在掌握大量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这起消费纠纷事件的责任主体和赔偿主体进行认定。
消协认为,作为销售方,目前公司产品品牌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应当树立起诚信、责任的形象,在消费者因使用公司产品产生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不应推卸其责任主体身份。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生产方索赔,从消费者提供的销售合同来看,宝龙橱柜经营部是销售主体,经营者的辩解不能免除其经营者身份,应当与厂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消费者和销售方均予以认可。但在赔偿标准问题上,双方坚持己见,各不相让。
为尽快解决这起消费纠纷,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比较后的努力,并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向他们介绍了法庭上对案件判决的程序、依据、周期及可能结果。比较终,消费者同意接受消协调解意见,由生产销售方赔偿消费者各项费用合计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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