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公布号:CN208397782U
具有PIR监控警示功能的照明灯具
有效
申请
2018-04-12
申请公布
1970-01-01
授权
2019-01-18
预估到期
2028-04-12
| 申请号 | CN201820521522.X |
| 申请日 | 2018-04-12 |
| 授权公布号 | CN208397782U |
| 授权公告日 | 2019-01-18 |
| 分类号 | F21S8/00;F21V33/00;F21V23/04;F21V21/30 |
| 分类 | 照明; |
| 申请人名称 | 东莞莹辉灯饰有限公司 |
|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村大板地工业区浦江路 |
专利法律状态
2019-01-18
授权
状态信息
授权
摘要
一种具有PIR监控警示功能的照明灯具,包括灯具本体及监控警示装置,所述监控警示装置包括聚光灯、PIR及控制主板,所述聚光灯和PIR均连接于控制主板上,所述PIR检测外部红外信号,并将检测结果反馈到控制主板。所述控制主板根据PIR的检测结果控制聚光灯工作。本实用新型具有PIR监控警示功能的照明灯具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将照明灯具与监控警示装置相结合,监控警示装置上设有聚光灯和PIR,进而使得灯具同时具备监控警示功能,实用性强,运用范围广,具有较强的推广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