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物柜的开放时间:储物柜的开放时间应当与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保持一致。一般情况下,储物柜应当在上午8点至晚上10点之间开放。
2.申请储物柜的手续:读者可以到图书馆咨询处或者服务台办理储物柜使用申请手续。在办理手续时,需要出示有效的读者证,填写使用储物柜的申请表,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押金。
3.使用储物柜的规定:在使用储物柜时,读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储物柜只可以用于存放个人物品,禁止存放有危险性和易燃物品;每个读者只能申请一个储物柜;不得借用他人的储物柜;使用储物柜时需要遵守秩序,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吸烟。
4.储物柜的保管:储物柜的钥匙由读者自行保管,不得将钥匙交给他人使用。在使用储物柜时,读者需要注意保管好储物柜的钥匙,防止丢失。如因丢失钥匙等原因导致损失,读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5.储物柜押金的返还:读者归还储物柜并交还相应的钥匙后,可以领回押金。如读者未按规定归还储物柜或者钥匙,将扣除相应的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