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应急照明设计规范》(GB 50034-2013)的规定,下列厂房不需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1. 喷涂车间、泥水工程、混凝土工程、沥青工程等易产生爆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环境恶劣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2. 其他光线充足的工业厂房,如有必要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场所虽然不需要安装应急照明设施,但仍需要确保正常照明设施的光线充足,并积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安全撤离。
根据《建筑工程应急照明设计规范》(GB 50034-2013)的规定,下列厂房不需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1. 喷涂车间、泥水工程、混凝土工程、沥青工程等易产生爆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环境恶劣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2. 其他光线充足的工业厂房,如有必要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场所虽然不需要安装应急照明设施,但仍需要确保正常照明设施的光线充足,并积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安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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