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旅行社承诺明示境外小费
旅行社 承诺 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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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9 04: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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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 俞佳 晚报讯 本报报道,市消保委近日先后点评并约谈旅行社境外小费“打闷包”问题。昨天下午,在市旅游行业协会的牵头下,10家沪上涉外旅行社共
记者 俞佳
晚报讯 本报报道,市消保委近日先后点评并约谈旅行社境外小费“打闷包”问题。昨天下午,在市旅游行业协会的牵头下,10家沪上涉外旅行社共同承诺明示出境游小费。
10家旅行社包括国旅上海、春秋国旅、大众国旅、南光国旅、东湖国旅、锦江旅游、强生国旅、宝钢国旅、上航国旅和茶恬园国旅。
曾被消保委约谈小费问题的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作出承诺:“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提升旅游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水平,承诺对出境游小费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在事先明示。 ”
国旅上海常务副总经理杨频表示,今后将以补充条款的形式,在旅游合同中明确全程的小费数额和境外导游、司机的比例。她也明确表示,消费者境外旅游来回路途乘坐飞机的时间中不用支付小费。
但是,记者也发现,仅约定全程小费数额和比例的做法,与该公司此前约定每人每天小费数额的做法差别不大。而这仅仅一句话的承诺书也显得苍白无力。
消费者如何知道,自己支付的小费是为境外导游和司机的服务埋单,还是进了旅行社的“腰包”?承诺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如何只靠一句话保障?怀疑旅行社从中牟利时该如何维权?
“消费者可以通过找当地导游录音、签字等手段来取证维权。”旅行社代表的一番回应让在场的人无不惊呼“维权成本也太高了! ”
市消保委法律与研究部主任唐健盛指出,小费本来只是发生在游客和境外服务人员之间,因旅行社介入而变得不透明。如果旅行社没有对小费的详细使用情况进行明示,就有可能发生“打闷包”从中牟利的情况,侵害消费者权益。给消费者以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使其便于监督,是规范小费问题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