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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旅游当追责 公文“旅行”也堪忧
admin
2017-07-05 22:28:00 682 阅读
导读:佘宗明 今年1月份,广东阳江市约30名中小学校长,分别赴云南西双版纳、华东等地公费“考察”、旅游。公费旅游,与去年12月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相悖

佘宗明

今年1月份,广东阳江市约30名中小学校长,分别赴云南西双版纳、华东等地公费“考察”、旅游。公费旅游,与去年12月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相悖。对此,阳江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称:“文件到这边可能会慢一些。”

(3月18日《南方农村报》)

借考察交流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这种现象,并不罕见。而遏制公费旅游等乱象,也正是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重要内容。遗憾的是,在“转作风”风潮掀起的背景下,阳江约30名校长却相继赴异地“考察”,“顺便”了解风俗民情,靡费公帑、借机出游,有违背禁令之嫌。

无视禁令,公费出游,难免沦为舆论靶心。面对诘问,当地组织者却称,文件到得慢。言下之意就是,文件没到位,政令未通,管束鞭长莫及,为公款旅游留下了缓冲余地。

拿“文件到得慢”为借口,为公费旅游豁免,颇显牵强。在信息时代,上级的政策动向,已无需“驿站传书”式的层级传递,只需点点鼠标,就能知悉。事实上,在政务日趋公开的当下,许多政令,都会在官网发布,基层官员也能第一时间了解内容。而“八项规定”,传播辐射面极广,它指向行政作风的转变,对政府部门而言,应是必须践履的规范。

说到底,组织者并非信息壅塞,不知“八项规定”,而是以未收到正式文件为借口,将规定束之高阁。涉事部门工作人员“全国都这么搞”的解释,即是其心迹的表露:既然“考察式旅游”屡见不鲜,那如法炮制,组织校长们公款出游,也未尝不可。

组织公费旅游,应被追责。组织者用“文件到得慢”敷衍塞责,也是卸责心态的暴露。事实上,对“文件到得慢”的说法,我们并不陌生。今年2月,有媒体曝光,湖南娄底房产局自行放长假,当记者询问为何不遵循国务院规定时,该局工作人员就称:“国务院太遥远。”某种程度上,“文件到得慢”跟“国务院太遥远”如出一辙,都是对政策的敷衍应对,尽显傲慢姿态。

问责公款旅游,确有必要;与此同时,对“文件到得慢”的现实根由,也不能忽视。知道了政令,未必就收到文件。从程序上讲,许多政令,都有着上传下达、层层审批、依据“地情”细化的流程。据调查,除紧急文件外,一般性的中央普发性的文件,从下发到传至基层,要经历省市县等多层级的转发落实,若是书面送达,需70天左右。

由此可见,涉事部门称“文件到得慢”,未必就是假话。现实中,确有不少善政,在出台后遭遇“行路难”,迟迟难以着地,这也投射出“公文旅行”之弊:当繁琐流程延误政策落地的时机,造成政令不畅,只会让政策执行打折扣。

文件逾月不到,无疑太过低效。避免“公文旅行”,需要删繁就简,“删节”掉冗余程序,提升政策执行的效率。在信息传播迅速的语境下,改进政令下达的路径,以邮件告知、内网公示的方式,替代纸质通告,减少政策在传导中的损耗,也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