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旅游委昨通报部分旅行社、分社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11家旅行社被责令限期整改
本报讯 昨日,海口市旅游委通报了2012年第一批海口旅行社、分社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在接受检查的62家旅行社、分社中,绝大多数旅行社能够规范经营,但也有11家因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规定投保责任险、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等被查处,并被责令限期整改。记者 罗安明
为抓好旅游旺季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海口市旅游委日前组织执法人员对首批62家旅行社、分社的办公环境、全国团队填报系统、季度填报管理系统、档案管理、财务状况、质量保证金、责任保险、出入境接待规范经营、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导游管理、广告宣传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检查总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旅行社能够规范经营,在制度建设,诚信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大多数旅行社的档案管理做到了一团一档,资料齐全。尤其是海南春秋国际旅行社、海南牵手旅行社、海南一和国际旅行社的档案,不但合同、传真确认件、行程、游客名单、质量保证金、责任保险、游客意见反馈表等一应俱全,且还能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
但通过检查,执法人员也发现少数旅行社仍然存在着不按规定增存质量保证金和不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旅游合同上加盖不具法律效应的业务用章等问题。同时,个别旅行社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并公然规定所谓的定坑团费;有些旅行社不给游客开具正规发票,存在偷税漏税现象;有些旅行社上报国家统计系统人数不准确,存在瞒报人数现象严重。检查中,海口夏日海岛旅行社、海南风情国际海口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存入(增存)质量保证金,被责令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海南同行天下旅行社、海口天蓝蓝海蓝蓝旅行社、海南东方假期国际旅行社、海南电力旅行社、海南逍遥管家旅行社、海口和谐之旅旅行社、海南颐康旅行社、海南沪春秋旅行社等9家旅行社,因未按规定投保责任险或其他问题被限期1个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