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在全国旅游市场掀起的“陷阱”风波,在3月份持续发酵。继五台山导游假僧人联手骗取游客财物的案例被央视曝光后,低价团海南游的种种乱象、赴港旅游大陆团游客两度夜宿大巴等等旅游负面新闻,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上。2013年的旅游,一开年就陷阱密布,步步惊心!
在“3·15”来临之际,记者从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找来了部分2012年发生在重庆或重庆游客身上的真实案例,希望能从他们的旅游经历中,帮助读者朋友找到旅游维权的方法,真正做到避开陷阱,开心旅游。
案例一:
山城噩梦一日游
2012年9月8日,外地游客孙老师与同事到重庆出差,在西南大学校园内参加了一旅行公司组织的重庆一日游,费用100元。孙老师称,这一天的经历犹如一场噩梦。
当天上午参观渣滓洞、白公馆,导游自称姓帅,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解说热情周到,让人感叹不虚此行。可到了下午,噩梦开始了。增加了行程中没有的奇石馆,讲解员讲解中,总经理突然驾到,回国成功人士打扮,老套的骗术,整整进行了1个多小时。而行程中的景点人民大礼堂,下车照像仅10分钟。然后来到洪涯洞旁边的珠宝店、滨江路上的土特产超市……大家纷纷抗议,行程中的千年古镇瓷器口为什么不去?并拒绝下车采购。导游和司机于是将大家丢在车上,关上发动机,让大家在闷热的车厢中等待了20分钟才起程。为防止投诉,导游居然还收缴了大家的交款收据。
支招:经执法总队核查发现,孙老师参加的所谓“一日游”,是社会人员临时组织的,随后执法总队对全市“一日游”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总队提醒游客,参团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
今年2月26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新版《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取消“一日游”行程中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项目。同时明确,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重庆市旅游局也将联合市工商局等单位,于今年内共同推出“重庆一日游”规范合同。
案例二:
网络自助惊险游
2012年9月15日,重庆游客王老师通过QQ群参加稻城亚丁6日游,一行35人刚离开重庆辖区,召集者就告诉大家:“我们这次出游是私人包车,因此任何人问起,都说是大家自发组织起来旅游的。不然,查到了不准出游,大家就白出来了,交的钱也不能退”。并拿出三张打印好的纸,要求大家签署免责协议书,保证旅游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自己负责,与组织者无关。
15日晚入住康定县城,大家去领房间钥匙牌时被告知,只有7个标间,已经发完了,剩余24人只能住六人间,而这六人间是上下铺,无任何盥洗用具、开水、拖鞋、电器的房间。更惊魂的是16日翻越折多山时,车辆频繁出现故障,一会儿不能打火,一会儿供不上油,一会儿车门又打不开。下午6时,惊险的车祸终于在大家的担忧中发生了。当车辆行驶在雅江剪子湾的上坡路段时,车辆后部撞击到路段右侧石壁,汽车直端端地向公路外侧悬岩滑去,仅仅两三秒时间,客车左前轮就已经驶离路面悬空。幸亏附近道班职工飞快来到现场,搬来石块垫在后车轮下防止车辆滑动,并拼命扳开车门,将车里的人一个个的扶下车来。下车后,王老师立即给122、110打电话报警求救。支招:执法总队经调查核实,王老师等人出游方式是通过网络QQ群相互联系,群主作为出游组织者,未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执照》,属于双方约定自助出游,非旅行社经营行为,不属于旅游投诉范畴,游客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执法总队提醒市民,近年来通过网络召集出游出现事故和纠纷的事频发,建议最好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出游。
案例三:
香港购物烦心事
2012年3月28日,重庆游客廖先生、叶小姐参加了市内一旅行社组织的港澳5日游,在香港的一个购物点“香港(免税品)名表店HONG KONG (TAX FREE)WATCH 九龙土瓜湾宋皇台道62号飞达工商业中心地下3号铺”,被诱导性分别购买了一块手表和一部摄像机,回到重庆后,两名游客通过旅行社提出退货,而商铺却以所退回的手表、摄像机有划痕为由,对两位游客的退赔请求进行不合理的拒绝。
支招:执法总队发出警示,要求经营香港购物旅游线路的旅行社必须确保游客享受当地6个月百分百退货政策,没有能力代办退货的旅行社,不得再销售含有购物内容的旅游线路。
执法总队同时提醒市民,旅游价格构成以产品成本为主,旅游服务收费仅占很小部分,因此低价必然低质,低于3000元/人的港澳纯玩游产品,容易遭遇强迫购物。记者 陈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