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剑锋
针对行政相对人,广东顺德检验检疫局客运港办事处通过搭建全方面、立体式的宣传平台,建立检验检疫执法数据库及实施当场政策处罚等措施,强有力地推动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在出入境旅客中的贯彻。
据统计,自2012年3月1日到7月31日,客运办共从经顺德港入境的旅客行李中截获禁止携带物1436批次,与去年同期同比增长5.79%,重量941.33公斤,同比增长18.75%,截获122种禁止进境物,同比增长71.89%,检出有害生物544批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4批次,同比增长56.3%和100%,退运禁止进境物实施处理51批次,重量71.88公斤。
近日,广东顺德检验检疫局客运港办事处与顺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检验检疫政策信息宣传的合作协议,共同在出入境人员中开展检验检疫政策信息的宣传,帮助更多的旅客了解和掌握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促使更多的旅客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规定的物品入境。
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提供、更新检验检疫政策信息的宣传资料和培训服务,公布咨询电话;旅行社负责在其工作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检验检疫资料架,摆放相关政策信息资料,同时主动向前来咨询出入境的旅客发放相关资料,必要时给予解释或引导旅客向检验检疫部门详细咨询。
自从2012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发布第1712号联合公告,正式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来,客运办不断在如何宣传好、贯彻好新名录上想方设法,并作出多个调整,新名录实施半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应。
认真研究、解读新名录,做出正确的执法判断。为了正确的认识新名录,客运办组织部门人员对新名录进行了研究和解读,通过比较新旧版本的名录,研判新名录的新走向。新名录将旅、邮检现场无法判定检疫风险的动植物产品全部纳入禁止携带和邮寄物范围,表现了质检系统在风险控制理念上的加强,推动了质检系统对旅、邮检动植物检疫疫情风险控制理念的更新。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新名录将所有物品划分为动物及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等三大部分,并将物品概括到类,摈弃了之前列举法的局限性,有利于基层执法人员掌握;二是将未知存在潜在风险的物品一并纳入监管范围,防范了重大检疫风险,既保证了在检疫执法上的前瞻性,又有利于具体管理操作;三是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饲料、有机栽培介质、转基因生物材料等敏感程度高的物品种类明确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四是对旅邮检执法中自由裁量分歧较大的部分做出具体规定。如对动物产品规定中,强调生或熟肉制品均属禁止入境物,统一了执法尺度。五是注重与法律的一致性。新名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禁止入境的“土壤”列入,保持了与法律的一致性。
在执法现场和行政相对人中营造学习、遵守新名录的浓厚氛围。新名录的出台,在违禁物的范围上有较大范围的扩充,特别是过去可以携带的肉干、干水产品等也被列入查禁范围,旅客短时间内难以适应,需要检验检疫部门做大量的宣传和解释才能使更多的旅客了解和遵守。为此,客运办从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宣传:一是在出入境现场制作宣传栏,摆放电子视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营造一个充满新名录信息的出入境空间环境,使旅客进出顺德港的出入境大厅就能处处,时时获得宣传信息;二是向每一个携带违禁物的旅客发放新名录宣传单,同时向旅客做出政策解释,帮助旅客加深对新名录的了解和掌握,目前已向旅客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三是加强对入境团体导游的宣教。针对大量香港团队旅客携带水果等违禁入境的问题,客运办除了做好国内旅游公司的宣传外,还对经常带团出入顺德的港方导游加强了政策宣传,派发宣传手册,要求港方导游加强对入境香港旅行团旅客做好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来顺香港团队旅客携带违禁物入境。这一措施从2011年实施以来,效果非常好;四是加强与国内旅行社的检验检疫政策信息宣传合作。
建立健全旅客黑名单,严查多次携带违禁物旅客。为配合新名录的宣传,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强行政处罚力度,客运办对截获违禁物的旅客信息进行了必要的登记,逐步建立了一份黑名单,实现了携带违禁物入境旅客信息的实时电子核查。每次截获违禁物品时,现场查验人员都通过黑名单进行信息查询,以确定该旅客是否曾经携带违禁物入境。一旦发现有旅客多次携带违禁物入境,即对其实施当场行政处罚。同时,工作人员会告知每位携带违禁物入境的旅客其信息录入黑名单,如果下次继续携带,将受到处罚。
实施当场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提升新名录的社会关注。2012年5月,客运办工作人员在携带物查验现场截获一名旅客携带大量鲍鱼干、咸鱼干、瑶柱等违禁物入境,执法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批违禁物实施退回香港处理,并依照行政处罚程序对该旅客实施50元人民币当场行政处罚。随后,客运办以此为案例通过媒体进行新闻报道。随后,《佛山日报》、《珠江时报》、广佛都市网、广东电视台等媒体都进行了跟进报道,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也起到很好的新名录再宣传作用。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