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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上百人旅行费17万 14万元用于还债挥霍
admin
2017-07-04 05:31:05 604 阅读
导读:一女子经营一家旅行社新津服务部,经营不善欠了大量债务。不过,她仍以低价招揽100多名客户,骗了十多万元。同时,她还买了500张伪造的空白行程单,制

一女子经营一家旅行社新津服务部,经营不善欠了大量债务。不过,她仍以低价招揽100多名客户,骗了十多万元。同时,她还买了500张伪造的空白行程单,制作虚假行程信息机票。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她的这一行为不仅构成了合同诈骗罪,还构成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数罪并罚,将面临4年的牢狱之灾。

2008年,新津人小刘与他人加盟了成都市京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并设立新津分公司,后更名为新津服务部。2010年底,共同经营的其他两人退出,小刘独自经营。从去年7月9日到去年8月24日,小刘在1个半个月时间内,收取了120多人的旅行费共计17万余元,除了退了部分旅行费外,小刘将其中14万余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或挥霍。

为了经营其旅行社,去年7月26日,小刘还在网上购买了500张伪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其后,小刘以每张1元的价格卖给另一家旅行社200张。小刘还用伪造的空白行程单制作了9张成都往返青岛的虚假行程信息机票交给受害人刘先生等9人,骗取了1万余元。小刘使用20余张后,余下272张行程单存放在新津服务部内。去年9月16日,这些行程单被新津县公安局依法扣押。

经查,由于经营不善,小刘已欠下大量债务,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小刘因犯合同诈骗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数罪并罚,新津法院决定对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6万元。新津法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