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境外游脱团 两万保证金不退
游客 境外游 两万
admin
2017-07-09 12: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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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西都市报讯(王鑫徐佳记者吴柳锋)许女士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境外旅游,却无故脱团两次。此后,为避免发生严重后果,旅行社提前安排她回国。近日,成都
华西都市报讯(王鑫徐佳记者吴柳锋)许女士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境外旅游,却无故脱团两次。此后,为避免发生严重后果,旅行社提前安排她回国。近日,成都中院判决旅行社不构成违约,不退还许女士任何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许女士参加成都某旅行社组织的赴澳大利亚、新西兰12日游,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并交纳团费及保证金两万元。抵澳后,许女士先后两次擅自脱团,旅行团根据规定将此情况报告了澳大利亚移民局,并受到了澳方警告处分。为避免更严重的后果,旅行社决定提前终止许女士行程,垫资购买了回国机票,将她提前送回国。
回国后,旅行社根据许女士的脱团行为,未退还其保证金。许女士认为旅行社擅自转团构成违约,且无权提前终止其行程,故起诉至成都中院,要求判令旅行社退还旅游团费、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等。
成都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合法有效,在协商过程中旅行社明确告知了转团事宜,且在书面合同中载明了此条款,旅行社不存在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