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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社会救助工作推新举 审核审批“瘦身”权力下放街道
admin
2017-07-04 05:47:01 711 阅读
导读:东北网12月20日讯 (陈伟记者 印蕾) 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考核验收组20日结束在哈尔滨市的考核检查,并召开反馈会,交换考核验收意见。记者从会议上获悉,

东北网12月20日讯 (陈伟记者 印蕾) 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考核验收组20日结束在哈尔滨市的考核检查,并召开反馈会,交换考核验收意见。记者从会议上获悉,2013年哈尔滨市将实施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方式改革,即将委托社区(村)承担的社会救助工作职能全部转移到街道(乡镇),变三级审核审批为二级审核审批,并推出新举措,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困难群众。

这些新举措包括,在街道办事处(乡镇)设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开透明的公共服务。在社区(村)服务站建立社会救助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由社区(村)服务站承担为孤、老、病、残居民和自愿提出委托的居民提供委托代理服务,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在农村建立“社会救助流动服务站”。根据农村低保季度审批的特点和服务半径大的实际困难,利用好省民政厅配发给每个乡镇的社会救助专用车辆,实施社会救助流动受理服务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满足农村居民申请社会救助的需求。发挥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为困难群众提供日常服务的积极性,积极反映困难群众的诉求,监督社会救助工作质量。

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工作,了解掌握不同程度的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增强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建立社会救助“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市民政部门对区县(市)、街道(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核查力度,通过“联审互评、联检互查”的方式,形成社会救助“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对象审核审批质量各级工作人员解读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