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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规定为红头文件瘦身
admin
2017-06-23 05:20:01 1131 阅读
导读:本报讯(黄欢 记者李润文)近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规定为规范性文件“瘦身”。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红头文件”过滥,过度依赖以文件落实文

本报讯(黄欢 记者李润文)近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出台规定为规范性文件“瘦身”。

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红头文件”过滥,过度依赖以文件落实文件,有些文件甚至成为部门获取不合理利益的依据,这些现象饱受社会诟病。

扬州市委规定,今后以市委名义发文一般不超过8页纸,每年不超过50个;以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一般不超过5页纸,每年不超过60个。而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的,市委、市政府包括两办则不予转发或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一般性工作会议讲话材料原则上不印发。市政府办也公布了今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其中对规范性文件的项目、数量及出台时间和制定方式都作了指令性划分,以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

“规范性文件相当于"小立法",是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是涉及民生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文件。此次计划的制定有利于提高文件制定的质量和透明度,避免文件多而不实,提高政府工作质量。”扬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处长白世清表示,相对于去年出台的18份“红头文件”,今年扬州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的项目、数量及出台时间和制定方式都作了具体划分,这将有利于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

据了解,今年扬州市政府计划内的文件分为8个制定项目和22个调研项目,凡列入制定项目的文件,即为当年必须完成的文件制定项目,由市政府在2013年度颁布出台;凡列入调研项目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做好充分调研工作,条件成熟的可在2013年度出台,未能出台的,将优先列入下一年度计划;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在2013年不予颁布。

据悉,规范性文件形成草案后,将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对涉及专业领域的问题更要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经修改后最终提请市政府审议发布,以提高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