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资讯
拒绝“瘦身钢筋” 四大举措强化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
admin
2017-07-01 04:47:44 738 阅读
导读: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6日讯(记者 侯青伶 张进春)7月26日上午十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分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四川省住房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6日讯(记者 侯青伶 张进春)7月26日上午十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分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书记田利娅参加会议,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赵英主持会议。田利娅称将四大举措强化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

严把规划选址关,做到“四个避让”总结和运用灾后住房重建经验,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选址上,做到“四个避让”,即避让地震断裂带,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行洪泄洪通道,避让废气污染源等不宜人居住的场所。

严把建筑材料关,坚决杜绝“瘦身钢筋”建立健全建材产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建材从采购到使用的工作程序,完善建材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建材质量责任制。每批建材都要见证取样检测,监理单位全过程监督,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建设。坚决杜绝“瘦身钢筋”、不合格商品混凝土等劣质建材进入施工现场。

严把设计施工监理关,开始建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在设计上确保满足国家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和节能要求;严格施工图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锁定和公示,保障施工管理和技术水平;加大监理力度,严格施工行为,确保按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创新监管制度及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始建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及时掌握项目施工情况。

严把竣工验收关 对质量问题实施“零”容忍态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部进行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立即责令整改,确保户户质量过关。凡未进行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竣工备案,不得办理房屋产权。五是严肃追究责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质量问题实施“零”容忍态度。凡是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违规的单位和执业人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轻的实行经济处罚,重者清退出市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