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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卡余额不足遭遇“强盗式消费”
admin
2017-07-05 08:28:08 844 阅读
导读:晚报记者 范献丰 报道 市民叶女士在文峰凉城一店办了一张美容美发打折卡,搬家后卡内余额一直没使用。最近叶女士准备把卡内余额用掉,不想却被告知:

晚报记者 范献丰 报道

市民叶女士在文峰凉城一店办了一张美容美发打折卡,搬家后卡内余额一直没使用。最近叶女士准备把卡内余额用掉,不想却被告知:要么继续缴纳500元最低续费,要么超出部分必须原价支付,店方称这是“店规”乃至“行规”。

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早在去年由上海市工商局、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上海沐浴行业协会联合制定的《上海市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就对这种情况明确规定:“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消费者可以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 ”

余额不足要按原价支付

市民叶女士在2002年就在文峰凉城一店办了一张美容对折卡,10年以来一直在这里消费。但是两年前叶女士搬家之后,就一直没有时间再去原来这家店消费了,而她卡里还有260元余额。

最近,叶女士想把卡里的余额花光,于是专程再次到这家店内消费,结账时被告知一共花了352元。由于卡内余额不足,店方工作人员告诉有两种选择:一是她这张卡是对折卡,最低充值金额为500元,余额不足时至少要充500元进去;二是对余额不足部分的92元按原价支付,即支付184元。

“本来就是为了花完卡内的余额才专程到这里来消费的,继续充值干什么?以前办卡的时候只说拿卡就打折,没说过超出部分要按原价支付。”叶女士表示两条她都不能接受,但店方的态度也十分强硬。

叶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店方工作人员称这种做法是“店方乃至行业一直有这样的规定,必须按照规定办事。 ”双方僵持不下,甚至报警处理。最后叶小姐还是按“店规”付了184元才走人。

店家称别的客人无异议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了文峰凉城一店,一名自称姓洪的女性客服人员接了电话。洪小姐告诉记者,公司方面在办卡、充值及退卡方面都有规定,对于叶女士遇到的情况,确实有此前发生纠纷时店家告知的规定,“我们现在对所有办卡的客人,经办人都会事先告知的。 ”

洪小姐还告诉记者:“和叶女士相同的情况非常多,我们都是采取要么充入最低金额,要么差价按照原价补足的。别的客人没有任何异议。 ”

当记者询问文峰公司方面在相关办卡合同上有没有书面明确这样的规定条文时,洪小姐口头给记者列举了办卡、充值、退卡等相应处理情况,但没有提到处理类似叶女士这种情况的相关书面规定。

行业有规定可享原折扣

文峰凉城一店口口声声“明确规定”,却拿不出任何明确的条文,究竟“明确规定”是什么?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早在去年5月,针对美容美发行业办卡投诉突出的情况,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上海沐浴行业协会联合正式发布了 《上海市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记者在合同里看到,该示范合同共设六条,对消费卡的类别、金额、支付方式予以限定,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据了解,叶女士这样的情况不少消费者曾遇到过。对此《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出:“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消费者可以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