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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打美容针变“夺命针” 业界吁严管医学美容
admin
2017-07-02 20:58:15 704 阅读
导读:中新社香港10月10日电(记者 贾思玉)香港一女子打美容针不幸成“夺命针”。这名46岁女子在美容集团接受静脉输液疗程后,出现败血性休克,10日证实不治

中新社香港10月10日电(记者 贾思玉)香港一女子打美容针不幸成“夺命针”。这名46岁女子在美容集团接受静脉输液疗程后,出现败血性休克,10日证实不治。事件引起香港社会对医学美容风险的关注,医学界、美容界及消委会均呼吁特区政府立法或修改现行法例,加强规管美容院,厘清美容与医疗,以重整业态。

上述女子本月3日到DR医学美容集团(简称“DR”)接受静脉输液后不适,被送往医院急症室,首支血液即验出含“脓肿分枝杆菌”。其主诊医生透露,院方以多种抗生素诊治无效,病人去世前血管阻塞令多个器官衰竭。

香港卫生署披露,4名女子在DR接受静脉输液后患上败血症。至今1人不治,1人仍在深切治疗部留医。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近日多次就事件表态。他10日表示,一定会严肃处理事件,尽力侦查,找出任何有需要对事件负责的人士。

有关“DC-CIK”静脉输液疗程据悉由Dr向顾客推销,然后转介医生为其抽取小量血液,再送往亚太干细胞科研中心,加入精华液培植细胞,最后交回同一医生注入顾客体内。此疗程声称可调节及改变免疫系统。

事件中的DR集团及干细胞科研中心均由周向荣创办。他日前辩称,“DC-CIK”是保健疗程而非医疗行为,又强调客人均签署了“免责条款”。

高永文曾明确表示,这一“保健疗程”毫无疑问属于医疗程序。他说,港府会于短期内检讨是否需要立法或修改现行法例监管美容院,以及规定高风险医疗程序须由注册医护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

香港媒体充斥减肥、丰胸、纤体等美容广告,但这些并不属于2007年实施的《不良医药广告条例》的规管范围。此次“夺命针”事件牵扯出美容业一些“灰色地带”。

立法会医学界代表梁家骝指出,现时美容公司只须申领商业登记证就可运作,法律上存在漏洞。香港医务委员会不评论事件,但支持政府监管医疗美容。

香港美容健体专业人员总会主席许慧凤对中新社记者说,医学美容是以手术、打针、服药等具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修复再塑容貌和身体形态。香港目前没有监管或清晰指引,一旦出事,美容师等从业员随时有“背黑锅”风险。

她呼吁港府尽快厘清美容与医疗的界限,强制在广告中加风险忠告。但她希望不要“一刀切”,譬如仪器方面,光疗机、电疗机、超声波机等既可用于美容,又可用于医疗,关键是评估操作方法和安全性。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过去9个月收到19宗有关整形、注射美容疗程的投诉,多于去年全年的12宗,当中有关血清、血小板美容的投诉有两宗。总干事刘燕卿认为,加强立法规管医学美容刻不容缓。

香港警方已介入调查事件,暂时未有人被捕。警方及卫生署曾到涉事美容集团及干细胞研究中心调查,从检走的文件中发现,一批用作细胞培植的血清,疑在处理过程中受到污染。警方正调查是否有人明知血清有问题仍送交美容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