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时装设计师、品牌而言,什么是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同行们搞出怎样的“小动作”,会让品牌大动干戈、声讨一番?那么,“抄袭”这件事儿恐怕是谁也无法忍受的!更是人人唾弃的!毕竟,设计师们绞尽脑汁想出的创意和设计,又怎能允许他人“复刻”呢?更何况这是在时尚圈。
1.GUESS PK GUCCI
GUESS PK GUCCI
双方争论点:GUESS抄袭GUCCI创意,导致消费者对品牌标识混淆
意大利一线大牌Gucci和美国时尚品牌Guess之间的字母“G”之争已经持续了3年,近日,这桩官司终于等来了结果。
Guess的名声显然没有Gucci那么大,这个以牛仔起家的美国牌子走相对轻快的路线,定价也比Gucci便宜很多。为了增加知名度,Guess也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字母G的图案,红绿条纹也出现在某些款式的鞋、手袋上。这让Gucci非常恼怒。Gucci公司认为,Guess抄袭了Gucci的创意,并且有意识地将这些标志性元素模仿、复刻在自己的产品上,Guess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导致Gucci蒙受了经济损失”。Guess公司则辩称,公司并没有“刻意欺诈”,其产品销售也没有混淆消费者的视听,更谈不上令Gucci蒙羞。
美国联邦法院近日对这场官司做出了判决,Guess需赔偿470万美元给Gucci,并永久性地禁止使用这些标志。
2.屡陷抄袭纠纷的红底鞋
Christian Louboutin PK Jessica Simpson
Christian Louboutin PK Jessica Simpson
双方争论点:指控Jessica Simpson抄袭凉鞋款式
杰西卡-辛普森(Jessica Simpson)的这款名为“Evangela”的凉鞋为她同名品牌2012年春夏新款,这双鞋的广告还刊登在4月的美国版ELLE上。从外形上看,这双鞋粉红色镶金边的丝带缠绕设计和Louboutin曾在2010年推出的“Staratata”鞋款如出一辙,只不过少了标志性的红色鞋底。Louboutin的“Staratata”鞋款推出不久就销售一空,尽管它售价高达995美元,而杰西卡-辛普森(Jessica Simpson)的“Evangela”鞋款,在她的品牌网站上被列为“本季必败鞋款”,标价98美元,仅为Louboutin的十分之一。
Christian Louboutin PK ZARA
Christian Louboutin PK ZARA
双方争论点:ZARA与红底鞋YoYo系列相似,红底鞋控告ZARA假冒和不公平竞争
Christian Louboutin (克里斯-提鲁布托)声称ZARA销售的露趾鞋鞋与克里斯-提鲁布托的YoYo系列相似,控告ZARA假冒和不公平竞争。克里斯-提鲁布托打赢诉讼,但随后ZARA提出上诉,并且在2011年6月22日获胜,根据《女装日报》报道,上诉法院称克里斯-提鲁布托的商标注册条款很模糊。法院同时补充称这些鞋一点都不相似,消费者不至于彼此混淆。
Christian Louboutin PK YSL
Christian Louboutin PK YSL
双方争论点:Christian Louboutin状告YSL不正当竞争和商业侵权
在伊夫-圣罗兰纽约专卖店出售红底女鞋之后,Louboutin就将这个法国著名奢侈品集团一纸状书告上法庭,控告他“商业侵权”和“不正当竞争”。Christian Louboutin的代理律师Harley Lewin表示“伊夫-圣罗兰的鞋底就是一种盗版。这会导致顾客出现混淆。一款鞋子并不需要百分百相比才算得上是仿冒”。
当时纽约联邦法院法官Victor Marrero不赞同Louboutin品牌的指控,同意YSL品牌继续销售红底鞋设计的鞋款,同时法官还质疑了Louboutin品牌红底鞋商标权的合法性。Louboutin品牌不接受审判结果,随后提起上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商讨,上月上诉法庭宣判,Louboutin拥有红底鞋的商标权,限制条件是,在鞋体整体是红色的情况下,YSL品牌有权力生产和销售红底的鞋款。而Louboutin方面也认为这个案子拖的时间过长,双方各让一步也未尝不可。
3.Mango PK Victoria Beckham
Mango PK Victoria Beckham
双方争论点:时装细节处的相似度
抄袭商标、LOGO早已屡见不鲜,这一次在Mango2012秋冬广告中,我们看见的Kate Moss身穿一件军装风裙装,不免让人有些凌乱。某时尚网站找出了Victoria Beckham 2012秋冬系列裙子与其比对,结果是两者在某些细节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除去颜色外,细节上,Mango 2012秋冬款没有Victoria Beckham 的口袋装饰。某“时尚打假”博客The Fashion Law便在这篇新闻中评论道:“我认为Mango的这件裙子受到了Victoria Beckham的影响,但是还不能算赤裸裸的模仿,Mango还是做了些改造,比如移除了胸口口袋,皮带,装饰的手臂手环,另外还在胸口处加上了一个倒三角形的细节设计。这虽然不能算创意,但是鉴于现在时装界的高模仿率,它不像Forever21 曾经那样恬不知耻公然全盘的抄袭那样糟糕。”
类似的事件和品牌,在时尚圈里也可谓是不胜枚举。下面再简要为大家BLABLA近几年发生过的几个典型案例。
4.Alexander McQueen PK Hells Angels
Alexander McQueen VS Hells Angels
双方争论点:Hells Angels指责Alexander McQueen滥用其骷髅头标志
结果:Alexander McQueen承诺不再使用任何Hells Angels的骷髅头标志,并召回和销毁在售的Hells Angels骷髅头标志产品。
5.Balenciaga PK Steve Madden
Balenciaga PK Steve Madden
双方争论点:Balenciaga指控Steve Madden抄袭其2007年一款细高跟鞋设计
结果:2011年11月,Balenciaga和Steve Madden秘密和解。
6.Abercrombie &Fitch PK American Eagle
Abercrombie &Fitch PK American Eagle
双方争论点:Abercrombie &Fitch指控American Eagle抄袭其姐妹品牌Hollister的数字标志:22
结果:法官驳回Abercrombie &Fitch的诉讼,声称American Eagle并没有销售抄袭Abercrombie &Fitch的服装。
7.Diane Von Furstenberg PK Forever 21
Diane Von Furstenberg PK Forever 21
双方争论点:Diane Von Furstenberg状告Forever 21抄袭其4款设计
结果:Diane Von Furstenberg赢得官司,Forever 21背叛禁止再抄袭任何Diane Von Furstenberg设计。
或许这些大牌的“烦恼”要追溯到快时尚品牌的定位上,快时尚品牌并不追求“创造力”,它们一贯走的就是追随的路线。快时尚品牌的设计师团队非常庞大,几百名设计师穿梭在各大时装周的秀场中,将新的时尚元素整合在一起,变成自己的产品。快时尚品牌的生产周期往往只有几周时间,他们无需绞尽脑汁预测未来的潮流,只要手脚够快就可以了。
从法律上讲,时尚产业的抄袭很难杜绝,因为这个产业更新换代极快,应季服装到了下一季就会变成“仓底货”,即使是实力雄厚的公司也不可能为每一款衣服申请专利。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时装的具体设计、裁剪、面料和外观等都没有纳入到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内。
虽然大牌讲究面料、版型,连填充物、金属件这样的细微末节都做得一丝不苟,但其昂贵的标价并不是大部分消费者可以承受的。快时尚品牌的“复刻”往往顺应了消费者的心意,花几十块美金就可以赶上当季的潮流,将各种奇妙的新设计穿上身。(整合编辑:韩笑)
部分文章来源:观潮网、无时尚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