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富郭台铭
一位两岸三地风头强劲的成功人士; 一位经常上八卦新闻头条的风流人物。一位年入数亿美元,旗下公司却不断有“血汗工厂”传言的慈善人士。
一个星期以来,集多种“形象”于一身的台湾第二大富豪郭台铭,突如其来的陷入了一场“偷税门“。
美国当地时间7月27日凌晨,本报记者联系到了向美国国税局举报郭台铭偷漏税的几位举报人之一。
她向记者独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举报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并未举报鸿海集团逃税,而是举报郭台铭及其家族逃税。
据该举报人透露,该举报已经被美国国税局受理。并且代理此案的律师PAUL SCOTT已经得到了国税局的口头通知该案案号——29-80513。该案共有三名举报人,第一举报人具有美国国籍,符合美国国税局关于举报人的身份规定。
本报记者曾于当地时间7月24日向美国国税局公共事务部经理DEAN.PATTERSON查询此案号。但是到截稿时间为止,国税局未有向记者回复该案号是否属实,以及郭台铭是否是一起逃税案的参予者。本报特派记者向律师PAUL SCOTT致电查询,但是该律师的电话留言宣称将于美国当地时间27日才回返办公室上班。
记者所查询的美国法院文件系统,虽然有关于鸿海及富士康的大量诉论案件,但是并无关于此案的任何文件。
也就是说,作为此案中的核心人物,郭台铭,目前仍无法确认是否是一起逃税案的嫌疑人,更不是一名被定罪的罪犯。
不过,此举报资料中,依然有大量关于郭台铭的“火爆”情节。也有诸多的疑点,需要未来更多的事实来厘清。
本报仅例举资料,供读者了解目前案件双方的争论所在。
台湾第二大富豪郭台铭是美国籍?
据举报资料,1984年,富士康国际注册于明尼苏达州。此公司现在仍然成立运营。
1999年郭台铭的哥哥,郭台成注册鸿海科技,任主席。
2002年富士康科技在加利福尼亚州注册。
据举报人所接触到的一位富士康深圳工厂的经理透露,早在1988年郭台铭就已经全家移民美国,而且是作为优先级投资移民移民美国。
经由美国的EB-5签证(该项目通过吸收投资移民创造就业),郭可以享受该签证带来的好处:如果投资项目创造十个就业,项目申请人就可以拿到两年期的有限永久居民。如果两年以后,投资项目依然存在,十位员工依然就业,签证申请人就可以申请永久居民,并比较终成为美国公民。
举报人声称,郭台铭拥有美国社会安全保障号码(为保证个人隐私后四位号码隐去,625-30-xxxx),但是同时具有台湾地区身份证号:A10230XXXX
另外一个证据是,据举报人接触到的另一位富士康高管透露,郭台铭持有外国护照,因此可以方便来往各地。其中富士康在捷克开设的工厂就是他常去之地。
捷克法律规定,如果要在捷克成为公司负责人,必须要持有来自欧盟某国,或者美国,或者其它与捷克签订过协议的国家护照。郭台铭是其在捷克设立公司的董事之一及负责人。但是,台湾地区并无与捷克签订过类似协议。如果郭台铭持台湾地区护照去捷克,势必无法开设捷克公司。
举报人声称,另外两个证据是,郭已病故的法定妻子林淑如拥有626-20-XXXX的美国社会安全号码。
郭台铭的儿子(英文名JEFFERY GOU)自12岁即移居美国。郭台铭的女儿郭晓玲(英文名SHIRLEY GOU)也拥有美国社会安全局号码609-36-XXXX。
据举报人称,郭台铭的两个哥哥郭台成和郭台强,也分别具有美国社会安全局号码。
不过,据本报特派记者查证,拥有社会安全号码并不能确认此人具有美国国籍,仅能证明此人在美国曾经长期居住。因此,林淑如及郭台成等人是否具有美国国籍,目前尚无法证实。
据美国税法IRC §862(at)条款规定,如果郭氏家族成员拥有美国国籍,或者具有双重国籍,或者拥有在美国的永远居留权(未入籍),其在全球的收入,就均属美国国税局的征税范围。甚至,如果郭氏家族不拥有美国国籍及永久居留权,但是其源自美国的贸易及任何商业活动的收入,也属于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