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福州城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频发,已成为亟待破解的一大交通安全问题
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因大出血当场死亡……
一名男子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停止呼吸……
另外一名重伤女子在送往医院途中,停止呼吸与心跳……
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3名死者,事发时坐在同一辆电动自行车上。10月15日,当他们行至福州快安路时,与一白色越野车相撞,电动自行车被撞成碎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代步,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一起接一起。不少市民急切盼望相关管理办法出台,相应管理措施跟进。
2003年6月,福州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称“经多方论证,我市不宜发展电动自行车”,并对已购买的电动车,核发使用期为4年的临时牌照。同时,在全市禁止销售电动车。当时登记的电动车大约6万辆左右。但因种种原因,政府在“禁”与“放”之间犹犹豫豫了好几年。也正是这些年,在福州,电动自行车如脱缰野马,几近泛滥,无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日俱增,随处可见时速高达四五十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招摇过市。
2008年9月底,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意见。但至今办法尚未颁布,人们不禁要问: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将何去何从?谁来为这匹“野马”套上缰绳?
(一)
“上街方便,不用考证也不必挂牌,省力且环保,总之好处很多。”10月14日傍晚,在福州杨桥中路往西湖路旁亭台休息的王大伯向记者娓娓道来电动自行车的种种好处。不过,一旁的林大妈却不这样认为:“现在电动自行车横冲直撞,不遵守交通(秩序),常出事故……”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记者发现,自西湖往白马路方向穿越杨桥中路的斑马线上,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不顾人行横道红色信号灯的警示,径直地冲了过去,有的甚至直接闯入机动车道,与随后而来的小汽车、摩托车流混杂在一起。
在华林路与鼓屏路交叉路口,在省直机关上班的陈先生对记者谈及几天前在绕行交通安全岛差点与乱闯红灯且超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正面撞击时,仍心有余悸。那天,他正穿过路口直行,一辆绕行安全岛的微型面包车减速避让,而一辆快速而来的电动自行车突然从其身后冒出,径直地擦过面包车,从陈先生的小车前面横穿而过。当时,陈先生毫无防备,下意识地猛踩刹车,在距离电动自行车10厘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目视电动车扬长而去,他吓出一身冷汗。
家住闽赋苑小区的退休老人张大伯经常要经过斑马线到西湖公园晨练。“我每天都要去晨练,这两年与电动自行车‘打交道’不下十次,轻则被疾驰的车子擦破皮出点血,重则被撞倒在地小腿骨折,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张大伯边比划边让记者看他身上的疤痕,“有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看出事了,撒腿就跑。眼睁睁地看他跑了,这车没牌没证,能上哪儿找去,只好自认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