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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由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1997年5月投资创办, 2002年6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具有国家统招资格的职业学院。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实施“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发展战略,发挥“企业办学、协同育人、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优势,经过建设,办学规模有了较大发展,办学层次稳步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学生就业率与就业能力连年提升,一大批毕业生走向社会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学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专家的高度评价,社会声誉明显提高。

院校隶属: 陕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97年
学校校训: 立德笃学 允能躬行
学校代码: 13123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统一西路35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csiic.com/
联系电话: 029-33813555
英文校名: shaanxi institute of intrenational trade&commerce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占地面积1228.59亩,总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拥有比较齐全的教学、科研场所和体育场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等活动设施。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095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27.3万册、电信、教育网双链路接口,千兆宽带。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111人。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现有35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为特色、以商为主干的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现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有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创新创业课程2门、省级优秀教材4部。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889人,其中具有硕博士学位的683人,高级职称教师288人,“双师双能型”教师189人,外籍教师2人,海归教师34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校级教学名师9人。学校建有院士工作站,在站高层次人才院士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步长学者”特聘教授3人。学校实施“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省级教学团队4个,培育校级教学团队20个。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学校在校生1.8万余人,33个本科招生专业,22个高职招生专业。形成以医(药)为特色,以经、管为主干,构建医(药)、经、管、文、教、工、艺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获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中心)6个。省市级科研平台、团队18个,其中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生物医药创新制药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与西安市社科院共建——西咸经济发展质量研究中心新型智库等为全省首家民办高校获批。学校经过25年的建设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年均保持在90%以上,培养的学生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      编:712046    

学校网址:www.csiic.edu.cn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询电话:029-33814555、33813555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七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审室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计划由教育部批准,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2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艺术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等分数下参照文化课成绩顺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相关部门、教育厅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学期两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

勤工助学:月工资400元。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利用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学校组建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等14个省厅级科研平台。学校的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是陕西省首家民办高校建立的科技平台。

历史沿革

1997年7月28日,陕西省教育委员会批复成立由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陕西商贸专修学院。

1997年9月30日,陕西商贸专修学院更名为陕西国际商贸专修学院。

1999年12月2日,陕西国际商贸专修学院董事会宣布成立。赵步长任董事长,赵超任副董事长。

2002年6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出陕政函【2002】129号批复,批准陕西国际商贸专修学院设立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进入民办普通高校序列。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文凭资格。

2008年5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同意建立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的通知”(陕政函【2008】59号),学院代码(13123),同时撤销陕西国际商贸职业学院建制。

2008年7月3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在人民大厦为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举行晋升本科院校揭牌仪式。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4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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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九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章 附则

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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