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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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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入选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相继以“优秀”格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高职高专基层党建考核,并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2004年
学校校训: 厚德尚能,经世致用
学校代码: 13753
学校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高教园区枚乘东路8号
学校官网: http://zs.jscj.edu.cn/
联系电话: 0517-83858686
英文校名: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学校简介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校占地面积812亩,建筑面积24.7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3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775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6.5万册、电子图书16T。

学校有国家和省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共8项,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实训基地(平台)7个,省、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个,国家、省、市级培训服务基地11个。主持教育部、财政部立项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建设3门,能力测试中心1个,参与9门。牵头主持和制定全国财指委财务管理专业、全国粮指委粮食工程专业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实验实训配置标准建设。在53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社会输送了5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广受社会赞誉。

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重点,坚持“立足淮安、面向江苏、突出财经”的办学定位,着力调整专业结构。目前,学校设有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机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粮食工程与食品药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等9个教学单位,开设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金融管理、法律事务、粮食工程技术等32个专业及方向,2009年以来先后开设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等专业的“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与交流。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淮安创业大学成功落户学校,并先后建成智慧商科综合实训中心、翔宇思政体验中心、ERP管理会计体验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学生素质定向拓展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淮安市服务外包产业园以及淮安市人才市场大中专院校分市场,切实为学生办实事,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社会竞争力。

师资力量

学校教职工482人,专业技术人员37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7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20人,专任教师332人,“双师”素质教师327人。具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7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1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4人,江苏省高职院校类产业教授7人,淮安市“十百千人才”第二层次3人、第三次层次28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招生规范及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及其相关解读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8号。

第三条 学校简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等。

第四条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考生,入学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符合学校毕业生管理相关规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证书颁发学校: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及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等相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每一个招生工作环节接受学校纪委再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上级对学校招生规模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数量、区域协调等因素,综合分析近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编制等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名条件及体检

第八条 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机构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九条 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除电气自动化技术和药品质量与安全两个专业(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以外,对考生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不作具体要求。

3、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同分考生,参照省普通类考生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4、对专业不服从的高分考生,如考生所填专业已录满,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录取。

5、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目前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日语。

6、艺术类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经省考试院按规则投档后,如遇投档分相同考生,参照省艺术类考生同分排序原则,择优录取。

7、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政策性加分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9、跨省考生的录取规则,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所在省(区、市)的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本章程第五章第十条录取规则无法录取的考生。

2、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录取优先级按量化评分高低排序。

3、量化总分100分,其中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0分、荣誉奖励30分、学科特长20分、艺术特长10分、科技特长10分。

4、评分细则: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5门)合格一门得2分,不合格不得分;荣誉奖励、学科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有一项(条)得5分,满分为止,没有不得分。

5、若以上五项量化评分结果,仍不能确定考生的录取优先级,则再依次参考考生体质与体育特长、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其他特长。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除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查询方式外,考生还可登录我校招生官网http://zs.jscj.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满一学期可申请调整专业,具体要求以学校教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学生学费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十五条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按不同住宿条件核收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

第十六条 奖励与助学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校设奖学金(400-1200元/人•年)以及翔宇奖学金等合作企业系列奖(助)学金。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通过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人•年)、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求职补贴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3、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对家庭困难学生,学校按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考生可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400-883-2686(免长途话费)0517-83858666

3、网上咨询:http://zs.jscj.edu.cn

4、微信咨询:微信号jscjzyjsxy

5、Q Q咨询:297329171(郑老师)2806459602(冯老师)

第十八条 考生申诉渠道:电话:0517-83858866;邮箱:jw@jscj.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荣誉

学校相继以“优秀”格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高职高专基层党建考核,并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学校、江苏省园林式校园、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先进单位、江苏省对外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财经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并先后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财政、金融、商业、统计、粮食、报关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职财经教育分会常务副主任单位,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会计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商业经济学会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统计学会高职统计分会副会长单位、海峡两岸高等职业院校校长联席会(2016)轮值主席单位。

历史沿革

1964年,淮阴地区会计职业学校创办。

1965年,学校更名为淮阴地区会计中等专业学校。

1971年,更名为江苏省淮阴地区会计学校、七·二一财经大学、江苏淮阴地区财经学校、淮阴市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

1979年,江苏省淮阴粮食技工学校创办。

1983年,改名为江苏省淮阴粮食学校。

1994年,学校又更名为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

2004年7月15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和江苏省淮海工业贸易学校两所中专合并组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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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报名条件及体检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其他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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