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网 品牌网 词条百科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江西省上饶市,学校设有三江校区和书院路校区,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1年的江西省第五医士学校。学校先后获得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在全国职业院校影像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

#大学高校#
点赞: 73
为TA点赞
院校隶属: 江西省
创建时间: 1951年
学校校训: 勤奋求实,精医崇德
学校代码: 10888
学校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jxyxgz.cn
联系电话: 0793-7089428
英文校名: Jiangxi Medical College
电子邮箱: sryxzb@126.com

学校简介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1年的江西省第五医士学校,1953年改名为上饶卫生学校,1958年在卫校的基础上创办上饶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医学院,1978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2013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设有三江校区和书院路校区,占地864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学校仪器设备总值40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38.7万册,电子图书10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约500余种。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有大中专在籍学生15855人。设有临床医学系、影像系、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和基础医学部、社科部等五系两部,建有实训中心和8个专业实验室。开设有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临床影像、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医学美容技术、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药学、卫生信息管理、眼视光技术等18个专业,其中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助产和医学检验技术四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目前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附属眼科医院1所);在11家大中型企业和全国126所二级以上医院设有临床实习基地,校院合作、校企合作已经实现规范化、深入化、常态化。

学校通过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估和全省高校心理咨询评估;学校获得“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在全国职业院校影像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临床专业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全国高等院校医疗美容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全国高等院校医学检验教师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全省高校辅导员技能竞赛连续两年获得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毕业生,他们当中一大批经继续深造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更多的毕业生已成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骨干及基层卫生单位领导。曾担任国家卫生部部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外籍院士陈竺教授;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的领军者、法国医学科学院和技术科学院“两院”院士韩忠朝教授,更是学校众多毕业生中的佼佼者。

师资力量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在编人员688人,其中专任教师322人,专任教师中:博士6人;硕士186人;正高职称25人,副高职称149人;有省级高校教学名师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7人,校级学科带头人21人。检验和英语两个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管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国标代码:10888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5、学制:三年

6、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7、 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开展招生相关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所有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学校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年)

1

520101K

临床医学


3

5000

2

520101K

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方向

3

5000

3

520101K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方向

3

5000

4

520101K

临床医学

医学美容方向

3

5000

5

520101K

临床医学

病理方向

3

5000

6

520703K

预防医学


3

5000

7

520102K

口腔医学


3

5000

8

520401K

中医学


3

5000

9

520403K

针灸推拿


3

5000

10

520301

药学


3

3915

11

520501

医学检验技术


3

3915

12

520503

医学生物技术


3

3915

13

520416

中医康复技术


3

3915

14

520202

助产


3

3915

15

520201

护理


3

3915

16

520201

护理

美容方向

3

3915

17

520502

医学影像技术


3

3915

18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

3915

19

490201

药品生产技术


3

3915

20

520505

放射治疗技术


3

3915

21

520702

卫生信息管理


3

3915

22

520901

眼视光技术


3

3915

23

520410

中药学


3

3915

24

520503H

医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第十条  我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西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600-8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坚持分数优先,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有缺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2022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高考若出现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文科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理科依次比对理综、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在单招录取过程中,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对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若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未录取,且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还有专业名额空缺,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七条  除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专业只招理科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招,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由于实际就业因素的影响,建议助产专业男生谨慎报考,其它专业男女不限。另外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建议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为宜。

第十九条  医学生物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在我校三年制大专教学基础上与法国洛林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双方教师共同参与授课,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课程由法方教师授课,三年完成计划课程教学且考核合格后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即有赴法国洛林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的资格。注:该专业只招高中毕业生和医学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否则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会遇到困难。请报考我校的考生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

第二十一条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 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3)7089428  7089418

传  真:(0793)7089428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邮政编码:334000

网    址:官网:http://www.jxyxgz.cn ;招生信息网:http://zsjy.jxyxgz.cn/(各省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及时通过此网站下属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E-mail:sryxzb@126.com。

第九章  附则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先后获得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在全国职业院校影像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临床专业技术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全国高等院校医疗美容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全国高等院校医学检验教师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全省高校辅导员技能竞赛连续两年获得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1年的江西省第五医士学校,1953年改名为上饶卫生学校

1958年夏,初名上饶医学专科学校。

1959年,专区卫生学校复校,医专与卫校联合办学。

1959年秋,升格为赣东北医学院。

1961年10月,景德镇医专与赣东大学(抚州)医科并入学校。

1962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该校停办。

1978年夏复校,改名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

2013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文章

  • 北京大学简介 北京大学地址 北大专业

    北京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创办于1898年,是国家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前沿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北大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将北大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了一所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

  • 中国人民大学简介 中国人大地址 人大怎么样

    中国人民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创办于1937年,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设有35个学院,另设有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深圳研究院等,开设本科专业82个,硕士学位学科点193个,博士学位学科点137个,形成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继续教育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

地图坐标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服务,凡本站注明"由注册用户上传提供“的内容,均属于用户提交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属于用户或相关权利人。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时间删除或更正。

学校简介

师资力量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七章 奖助学措施
第八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九章  附则

科学研究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