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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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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是一所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1953年创建的的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2002年6月2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建院,成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属国有公办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1953年
学校校训: 厚德,重能,规范,创新
学校代码: 13112
学校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njcit.cn/
联系电话: 025-85842018
英文校名: Nanj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学校简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属国有公办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所电子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地处仙林大学城,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8.1万平方米,在校生13000余人,固定资产逾12亿元,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5亿元。

学校是工信部电子信息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悉尼协议》应用研究高职院校联盟牵头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

曾先后入选高职社会服务贡献度全国50强、高职教学资源全国50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20强、科技竞争力全国高职第30位。

学校目前开设有45个专业,构建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等八大专业群。现有4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5个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6个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与10家中职校开展3+3分段培养,与南京邮电大学开展了高职本科分段培养,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了高职本科联合培养,形成了贯通中职、高职和本科的“人才培养立交桥”;2014年,以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昆山学院”为重点,构建政、校、企三方协同育人机制;2015年,开始为空军、海军和火箭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

学校拥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215个,校外实训基地400个;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兴通讯、阿里云等百余家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有中认新能源技术学院、电信学院、南信阿里云大数据学院等校企合作育人项目。

学校设有12个科技服务平台,是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基地、江苏省软件产业人才培训基地、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教育培训基地、信雅达IT培训园等。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753人,专任教师465人,在职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25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4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江苏工匠1人,江苏五一创新能手3人,江苏技术能手4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17人;省双创博士1人;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34人;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3人,省思政“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1人。学校还聘请了700余名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围绕信息产品制造、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三大专业集群开设51个专业,与华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将企业的核心优质技术和资源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政治、身体条件需满足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原则,定向培养军士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清”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我校已建立“奖、助、贷、勤、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入学后可向学校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予以相应的资助。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网及迎新系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432。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42018、400-888-1154

招生传真:025-85842018

电子信箱:zsb@njcit.cn

监督电话:025-85842199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jcit.cn/

招生官方微信:南信招生(njcit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先后获得5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与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科技支撑计划、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改重中之重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项目资助经费达7000余万元,承接企业横向项目近700项,实现社会服务经费到账1.44亿元,获得各类知识产权530余项,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5200余篇。

对外交流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印度、芬兰、德国、新西兰、南非、越南、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友好交流关系,拓展师生境外交流学习渠道,以多种形式开展师生长短期海外研修项目。

学校主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不断进行高职教育对外开放的新探索。2014年起招收来自老挝、印度尼西亚、吉尔吉斯斯坦、埃塞俄比亚的学历留学生,连续五年获得江苏省政府设立的“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与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埃塞俄比亚阿斯大学校企校共同培养通信技术人才项目入选江苏省教育厅2018/2019年度“留学江苏优秀人才遴选计划”;2019年起承接了中南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子项目-南非学生来华学习实习项目。

历史沿革

1953年,学院的前身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创建,当时学校简称“南京电信工业学校”。

1956年4月1日,奉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命并经高等教育部同意更改校名为"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

1979年,国家第四机械工业部批准恢复后的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新校址定在南京市东郊沧波门以南的丘陵地带。

1983年3月5日,电子工业部批准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在南京市古平岗35号建校。

1998年6月,江苏省电子工业厅批准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与扬州电子职工中专校联合办学,两校联合办学协议书已于4月在扬州电子职工中专校签字。两校联合后校名仍为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现扬州电子职工中专校为扬州校区,并保留扬州电子职工中专校名称及服务功能,现南无校为南京校区。

2002年6月2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建院,成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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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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