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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江苏省无锡商业学校,2000年10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

院校隶属: 江苏省
创建时间: 1965年
学校校训: 崇德,勤学,敬业,强能
学校代码: 12702
学校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胡路80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wxic.edu.cn
联系电话: 0510-83270099
英文校名: Wuxi institute of Commerce

学校简介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65年。2000年,由原江苏省无锡商业学校、无锡市商业技工学校、无锡市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等三所学校合并升格,是一所省属公办、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7、2011年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0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成功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

学校现有九龙、姚湾、锡惠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10余万册。设有商学院等14个教学院(部),41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人。

学校主动适应无锡现代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打造以新营销专业群为龙头的新商科专业集群体系,逐步形成了以服务现代服务业为主体、以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制造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专业(群)发展格局。建有央财支持的重点专业、省品牌专业、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等20余个;国家、省级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20余门;主持、参与制定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专业建设标准12个,国家教学资源库备选库(含培育项目、子项目)10项;建成央财、省财支持的实训基地5个,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产教融合实训平台2个;年均开展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近3万人次。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断更新办学理念,优化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牵头组建全国商贸职教集团、江苏商贸职教集团,发起成立中国新商科实践育人产教联盟,与京东、用友、腾讯、洲际、谷歌、奇瑞等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和新商业领军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入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并顺利通过验收,被评为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两次荣获市职业院校产业发展贡献奖。

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构建“四融四全”专创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政企校联手共育跨境电商创新创业特色人才。学校获评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高度重视文化育人,系统构建“大学精神文化、校园环境文化、场馆载体文化、精品活动文化”四维一体校园文化体系。连续三届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是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非遗教育传承示范基地”、“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教育部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品牌示范基地。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800人,其中高级职称近250人,双师队伍人才荟萃,专任教师双师比近95%,建有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有江苏省教学名师、社科英才、青蓝工程等人才项目近50个,行指委委员、国家级技能大师12人,教师连续3年获全国信息化教学竞赛一等奖。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0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是国有公办、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江苏省高水平院校,地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第四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党委委员为组员,负责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成立招生工作组,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招生、教务、宣传、学工、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招生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常设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第九条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实施,纪委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考核方式:以高考成绩为主,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2.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3.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4.学校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5.学校将根据各省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6.对进档的考生采用“分数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普通类和艺术类(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均采用“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按“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若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8.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收费标准为:

文科类学费4700元/生/年、工科类学费53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800元/生/年、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12000元/生/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1000—1200元/年。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信息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努力实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价值理性和人文关怀,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wxi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xic.edu.cn

学校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无锡职教园区)  

邮政编码:214153

联系电话:0510-83270020  传真:0510-83270099

咨询QQ:931599970

微信公众号: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微信小程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510-83270813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会议审议通过,由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地厅级课题200余项,横向课题近400项,获授权专利2600余项,“四技”服务累计到账额1500余万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等13项,教育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6项。

历史沿革

1965年,江苏省无锡商业学校创建。同年10月,更名为无锡市半工半读商业学校。

1973年9月,更名为无锡市商业中等技术学校。

1978年10月,更名为江苏省无锡商业学校。

1999年,学校开始试办五年制高职(大专)。

2000年10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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