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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

西华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一所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史、农、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四川2011计划、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签约培养国防生的院校,是国家为实现农业机械化时全国7个大区分别布点所建立的农业机械本科院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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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四川省
创建时间: 1960年
学校校训: 求是 明德 卓越
学校代码: 10623
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华街道金周路99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xhu.edu.cn
联系电话: 028-87720097
英文校名: Xihua University

学校简介

西华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学校现有四个校区,校本部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彭州校区位于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人南校区位于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宜宾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国际教育,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22个学科型学院,3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9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2个四川省“双一流”建设支持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000余名,其中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专家150余人次;聘请了一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著名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23。办学地址: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大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设计学类(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航空航天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依据。

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投档考生实行“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四川省“音乐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四川省“体育教育”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30分及以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英语、翻译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

第十七条 建筑类专业学制为5年,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支持。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四学年都在联合培养学校就读。相关招生信息详见《西华大学2022年报考指南》。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1%, 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二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邮政编码:611730

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

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b.xhu.edu.cn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第三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民委国别区域研究中心、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院、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四川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四川现代农业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部省级平台近20个。承担国家和部省级重点科研课题400余项,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省级以上各类成果奖30余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历史沿革

原四川工业学院的前身四川农业机械学院建于1960年,是国家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在当时的全国7个大区分别布点所建立的综合性农业机械学院之一。

2003年,四川工业学院与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华大学。

2008年,四川经济管理学院整体并入。

2013年5月,西华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月,获四川省“2011计划”认定。

2014年5月,入选四川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7年,入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

2018年,入选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0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确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021年1月,成为宜宾高校联盟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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