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
- 点赞: 160
- 为TA点赞
广西医科大学始建于1934年,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是以医学为特色优势,医学相关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广西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入选中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学校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是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
- 院校隶属: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创建时间: 1934年
- 学校校训: 厚德励志,博学弘医
- 学校代码: 10598
- 学校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gxmu.edu.cn
- 联系电话: 0771-5359031
- 英文校名: Guangxi Medical University
- 电子邮箱: jyzd2005@163.com
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坐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学校是是全国建校较早的22所医学院校之一,是全国最早定点招收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的有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资格的首批30所高校之一,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三所大学之一,是广西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的中心。
学校现拥有南宁-校本部、南宁-武鸣校区、玉林校区、国际医药教育交流与研究中心(五象校区,在建)4个校区,其中南宁-校本部总用地面积571.2亩,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南宁-武鸣校区总用地面积1433亩,位于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玉林校区规划用地总面积900余亩,位于广西北流市与玉东新区交界处,玉林市教育东路延长线南侧、四所二队东侧、南流江西侧;国际医药教育交流与研究中心(五象校区)规划用地总面积约351.84亩,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玉岭路以东、凤凰路以南、楞仙路以西、玉成路以北。4个校区共占地约3300亩。
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即: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肿瘤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武鸣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全科医学院、信息与管理学院、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学校现有139个实践教学基地(含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13个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1个医学人文技能培训基地,21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其中区外函授站1个,社会函授站5个),5所直属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武鸣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第四附属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第五附属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六附属医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七附属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第八附属医院(贵港市人民医院)、第九附属医院(北海市人民医院)、第十附属医院(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民族医院(广西民族医院)、附属南宁市传染病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附属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铁路中心医院),以及正在建设并准备运营的附属埌东医院,其中,“三甲”医院15所、三级医院1所、综合医院13所、专科医院3所,第一附属医院(2018年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临床教学示范培训中心”)、附属肿瘤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是广西目前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引领了壮乡高等医学教育、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35人,其中正高职称599人,副高职称676人;博士生导师222人、硕士生导师817人;国家“万人计划”人选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1人;广西院士后备人选2人,“八桂学者”及“八桂青年学者”10人,“特聘专家”10人,优秀专家33人,“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4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组织学与胚胎学教学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教师团队)以及一批选聘任中华医学会专业学会常委、委员和广西医学会各专业学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委近100人,还有一批优秀人才被选为国家级和省级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一批教师获国家级教学竞赛最高奖。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南宁-校本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南宁-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
玉林校区: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
第五条 本科各专业培养地点
南宁-校本部和南宁-武鸣校区:临床医学(除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外)、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法医学专业前2.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药学专业前2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护理学专业前1.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其他本科专业全程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
玉林校区:护理学(玉林校区)、药学(玉林校区)全程在玉林校区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
第七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条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五)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法医学专业的考生,有意向去公检法单位就业的,相关要求请参考公检法公务员招考条件。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八条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十九条 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第四章 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学制四年,采取“3+1”培养模式,即国内学习3年,赴美学习1年。完成四年学业,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托福(TOFEL)成绩达到61/500,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5.0,或多邻国(Duolingo English Test)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且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英语成绩不合格但仍想出国学习的,也可赴美先在语言学校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本项目学生不可转到其他专业,如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本专业第四年的全部课程,学费标准按我校同级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情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电话: 0771-5359031
学校网址:www.gx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zs.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
1.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5.校长奖学金:面向本科学生,按本科生人数的3‰比例评定,奖金8000元/人。
6.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3000元/人;一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1500元/人;二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金800元/人;三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金500元/人。
7.星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500元/人,每年20人。
8.莱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医学检验技术、护理专业的学生,奖金3000元/人,每年10人。
9.陈仕好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奖金3600元/人,每年10人。
10.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奖金3000 元/人,每年15人。
11.优利特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每年10人。
12.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13.杏湖助学金:按本专科学生数的15‰比例评定,助学金1000元/人。
14.心新起航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本专科新生人数的7%左右。一等助学金12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三等助学金800元/人。
15.大学生年度人物:奖金1000元/人,每年5—10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教学公共设施,学校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是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临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是广西医科大学集教学、培训、考核、科研、产学研合作及社会服务多位一体的医学教育培训基地,是广西最大的临床医学实验教学平台,总面积12000平方米,设备设施2000余台件,建设有院企合作创新实验室、智能化OSCE中心、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区、专科技能及综合技能训练区、虚拟内窥镜训练区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1.67万多册,电子图书179.67万多册,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73个。学校教学科研信息网络功能优良,“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百兆桌面”,覆盖全校区及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在广西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特色优势,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如在区域高发肿瘤防治、地中海贫血防治、血红蛋白研究、蛇毒研究、心血管疾病防治、药物创制研究、肝脏移植、断指再植、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等研究领域。学校现有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基因检测示范中心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1个,南宁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高等级病原微生物三级(BSL-3)实验室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地中海贫血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3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8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1个;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广西工程研究中心3个,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1个;广西教育厅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3个,广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1个;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团队6个,广西人才小高地5个,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含广西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18个;广西特色新型智库13个;广西生物样本库1个。“十二五”以来,学校作为牵头单位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前期专项项目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69项,项目数和资助额均居广西高校前列;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Nature、Nature Biotechnology、Nature Genetics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SCI论文3377篇,“十二五”以来新增1493篇;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科技奖、广西科技进步奖、广西自然科学奖共286项,“十二五”以来新增192项。学校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广西医科大学学报》《中国癌症防治杂志》和《结直肠肛门病外科杂志》3种学术期刊。
国际交流
学校先后派出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到国外讲学、留学、进修、攻读学位及开展国际学术交流1000余人次;与美国、英国、法国、丹麦、瑞典、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尼、马来西亚、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泰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大学、医院或医疗研究机构、学术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渠道和合作关系;接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访问、讲学、交流与科研合作1100多人次。组织学生出国(境)开展短期交流近300人次,接收国(境)外学生短期来校交流共200多人次。搭建研究平台,先后推进生物靶向诊治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教育部骨与软组织再生修复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院地中海贫血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际中心、联合实验室建设,与希腊等“一带一路”国家及东盟各国签署多方合作协议,开展“基于多学科团队学习和循证医学教育的牙科专业教育平台”中欧合作项目、教育部“‘丝路1+1’口腔医学教育援外”等项目,在大健康、海洋药物资源开发等多方面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果。定期举办面向“一带一路”和东盟相关国家的高端国际会议,如“一带一路”国际地中海贫血防治培训班及学术研讨会、中国-东盟国际口腔医学交流与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卫生青年论坛、中国—东盟医院管理合作论坛、全国再生医学博士后学术论坛-中国东盟再生医学国际会议、中国-东盟急诊医学国际高峰论坛(“东盟急诊医学和应急医学救援高峰论坛”)、中国(广西)-东盟国际肿瘤精准医学大会、中国-东盟护理论坛、国际妇科内镜协会会议等,与“一带一路”和东盟各国共享科技成果。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项目和中国-东盟国际口腔医学院,预计2020年建成,同时,推进与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的中国-东盟医学人才培养合作单位平台建设及“一带一路”医学人才培养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建设,着力增进学校与东盟地区国家医疗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切实打造东盟医学留学生首选留学目的地学校。
历史沿革
1934年7月广西省立医学院成立。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在党的领导下,学校建立新秩序,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组织土改和抗美援朝医疗队;学习苏联,进行教育改革。
1954年,校址迁回南宁津头村。办学环境得到改善,师资队伍不断扩大,招生人数逐年增长,教学、科研取得新进展。“文革”和极“左”路线时期,学校工作深受影响。
1961年试行《高校六十条》,学校进入稳步发展阶段。
1992年正式更名为“广西医科大学”。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文章
-
北京大学简介 北京大学地址 北大专业
北京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创办于1898年,是国家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前沿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北大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将北大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了一所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
-
中国人民大学简介 中国人大地址 人大怎么样
中国人民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创办于1937年,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设有35个学院,另设有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深圳研究院等,开设本科专业82个,硕士学位学科点193个,博士学位学科点137个,形成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继续教育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
地图坐标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服务,凡本站注明"由注册用户上传提供“的内容,均属于用户提交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属于用户或相关权利人。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时间删除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