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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药学院

#大学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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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药学院,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隶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大型国有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由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学校建有基础医学实验实训中心、临床医学实验实训中心、药学实验实训中心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共有解剖、微免、生物、化学、物理等308间实验室。

院校隶属: 山东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95年
学校校训: 允理允能,精益求精
学校代码: 10825
学校地址: 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姜萌路2018号
学校官网: http://www.qlmu.edu.cn/
联系电话: 0533-4318888
英文校名: Qilu Medical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qlyyzsb@126.com

学校简介

学校新校区于2018年9月全面启用,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东临柳园路,西邻姜萌路,南邻人民路,北依联通路,淄博母亲河——孝妇河从校园内穿流而过,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新校区总规划占地1045亩,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可容纳在校生20000人;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包括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等10栋教学楼,9栋学生公寓以及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学生食堂等。

学校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共有302间实验室,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7.62万册,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并装有CNKI、万方等16个电子资源库。学校现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临床本科教学医院和60多实习基地,能够充分满足临床教学和实习需要。

学校现设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等25个本科专业和11个专科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6万余人。专任教师817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53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324人,“双师型”教师281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专家2人、山东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1人、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兼职硕士生导师5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2〕1号)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825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1678号

第七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国家政策和办学条件等确定招生专业和总体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生源具体情况确定分省市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市审核确定的招生计划在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平台和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时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各省市志愿设置和投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我院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规定出台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按照专业进行投档的省份,我院按照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

第十六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我院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专业组所包含的专业中录取,即: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所报专业均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的省份,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有单独规定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第十九条 对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退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外部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4318888、2829111

QQ咨询群:42018898

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qlm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00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科学研究,教师承担包括省自然基金在内的教科研项目252项,发表论文30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2篇,SCI、SSCI、EI收录13篇,主编或参编教材133部,申报专利14项,获得专利授权6项,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48项,有力地推动了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历史沿革

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院(筹)

1995年10月,由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院(筹)创建,同年开始招生。

1996年,成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院校。

1997年,教育部领导来学校视察指导工作。

1998年,经教育部专业设置委员会评审,成为山东省第一批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

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999年3月12日,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山东省第一所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列入计划内招生,由山东省教育厅管理。

2002年7月18日,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更名为“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3年4月,新建教学楼验收并搬迁。

2005年,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被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授予“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

2006年7月,中共山东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授予学校“文明校园”称号。

山东万杰医学院

2008年4月9日,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山东万杰医学院,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2008年12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大型国有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成为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有高校”。

2009年,确定新校训“允理允能、精益求精”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办学理念。

2011年,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由山东省财政厅直接管理,学校财政实现省直属。

2012年,被评为“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2013年,被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高校项目办”。

2014年4月,获批成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齐鲁医药学院

2015年4月2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齐鲁医药学院”。

2015年10月28日,被团中央授予2014-2015年度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高校项目办”荣誉称号。

2015年10月29日,《齐鲁医药学院学报》正式创刊。

2016年11月21日,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淄博市人民政府签约,共建齐鲁医药学院;学校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的新校区开工建设,占地面积为1685亩,建筑面积为436160平方米。

2016年12月,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6年和2018年,获得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颁发的“山东省民办高校办学优质特色发展奖励”(第一层次)。

2017年3月22日,齐鲁医药学院新校区列入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

2018年9月17日,校本部搬迁至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678号,新校区投入使用。

2018年11月20日,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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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八章 其 他

科学研究

历史沿革

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院(筹)
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万杰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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