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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外国语大学简称“吉外”,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吉林省重点高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资格院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是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示范基地,吉林省应用型高素质外语外事人才培养基地。

#大学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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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吉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95年
学校校训: 会通中外 砺志敦材
学校代码: 10964
学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3658号
学校官网: http://www.jisu.edu.cn/
联系电话: 0431-84533585
英文校名: Jili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学校简介

吉林外国语大学是吉林省重点高校。学校创办于1995年,学校现已成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示范基地,吉林省应用型高素质外语外事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地区语种多、特色鲜明的世界多语言文化教育中心,吉林省培养“多语种翻译+”人才和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摇篮。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长春市净月潭旅游风景区,占地面积7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学校校园内山水环绕的自然气息与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相融合,凸显环境与人文的统一,是一所现代化的“花园式”学校。

学校拥有在校生11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0204人、研究生620人、留学生300多人。

学校设有高级翻译学院、英语学院、东方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中东欧语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国际艺术学院、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国际冰雪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蒙古语、印度尼西亚语、波斯语、波兰语、捷克语、泰语、塞尔维亚语、匈牙利语等18个外语语种,拥有翻译、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会计、旅游管理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30个专业/专业领域,其中翻译硕士覆盖英、日、俄、朝、德、法、西、阿、意9个语种,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开设41个本科专业,涵盖18个外语语种以及文、经、管、教、艺、工6个学科门类, 形成了 “外语+专业”“专业+外语”“双外语”和“小语种+英语+专业”等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多语种翻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已经成为吉林省培养“多语种翻译+”人才和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摇篮。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地球村)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国家级精品课1门,有9个吉林省本科高校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6个吉林省品牌专业,“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8个、“十三五”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5个,省级以上特色专业数占学校专业总数的三分之一;省级高水平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省特色新型高校智库、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研究平台1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校外实践基地2个;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19门,省级优秀课3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学科育人示范课1门。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职教师537人 (中国籍教师486人,外籍教师51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72人,占比50.7%,博士96人,硕士369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86.6%。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省高级专家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2人,长白山讲座教授1人,博士生导师1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外国语大学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金宝社区净月大街365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外国语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层级奖励制度;设立了“吉外之星”、“十佳志愿者”、“优秀大学生”、“先进班级”、“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等多类别特色个人和集体奖项;设立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拓宽资助育人途径;同时,专设临时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方式,形成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学校“奖、助、勤、贷、减、免、补、缓”为保障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教育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会计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英语(五年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翻译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意大利语专业、葡萄牙语专业、阿拉伯语专业、英语(四年)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俄语专业、蒙古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专业、波斯语专业、波兰语专业、泰语专业、塞尔维亚语专业、匈牙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0元;

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

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0元;

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000元;

编辑出版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俄语、俄语(中外合作办学)、日语和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德语、德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英语或西班牙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考生;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和其他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小语种专业和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西班牙双语、英日双语、英韩双语)专业中除英语外的小语种均为零起点培养。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英语(英德双语)、英语(英法双语)、英语(英西班牙双语)、英语(英日双语)、英语(英韩双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翻译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翻译(同声传译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日语(日韩英多语人才实验班)、法语(法英西多语人才实验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汉语言文学(国际传媒实验班)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10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英语(英韩双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蒙古语专业只招收非蒙古族考生。

2.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

3.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4.普通专业(类)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和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类)调剂者,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类);不服从专业(类)调剂者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类)优先,如专业(类)也一致,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5.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顺序排队”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考生须参加省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吉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其他院校该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吉林省考生,依次比较考生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统考或联考省份,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统考成绩×40%所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7.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德语(中外合作办学)、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取“3+1”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按旅游管理类招生;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按教育学类招生;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按新闻传播学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is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3585  84533588  84533589  84565054

联 系 人:吉林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1995年,学校创办人秦和自筹资金150万元,经过租赁校舍、购置设备、纳聘人才,经原吉林省教委批准建立吉林省华侨外国语专修学院,系高等教育助学机构。

1996年,学校筹措建校资金2000多万元,修建校舍,同年9月迁入新址。

1997年,学校又筹集资金500多万元,修建了学生宿舍,平整了操场等。

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华桥外语职业学院,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2001年,学校在净月旅游开发区征地550余亩,筹备建设新校区。

2002年9月,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完工,学校迁入新校区;10月底,接受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考核评估。

2003年,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升格为本科院校,建立“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成为吉林省首家民办本科外国语学院。

2013年,发起成立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当选为首届主席单位。

2015年,成为全国第一所在美国开办孔子学院的民办大学。

2018年,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外国语大学。

2019年11月27日,吉林外国语大学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国际冰雪学院)正式揭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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