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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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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畔,是浙江省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学校为中央财政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类高职师资华东片培训中心和浙江省建造师资格注册培训机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房地产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高职高专建设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等。

院校隶属: 浙江省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格物求新,致远求实
学校代码: 12862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151号
学校官网: http://www.zjjs.edu.cn/
联系电话: 0571-82871234
英文校名: Zhejiang College of Construction
电子邮箱: zjc6765@126.com

学校简介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杭州钱塘江畔,是浙江省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2002年1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学院办学多年来,为浙江省建设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输送了各类人才6万余名,是浙江省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学院的建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确定为浙江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成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为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被命名为浙江省文明单位。

学院现有萧山校区,占地522亩,在建的上虞校区,占地500亩。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近8000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2800余万元,各类纸质图书92万余册、电子图书99万余册。校内建有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5个浙江省“十三五”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各类实验实训室78个;建有中德合作建筑新技术应用推广中心,引进国外新技术16项,建设完成10余个中外合作实训基地;建有各类校外实习基地744家,其中省级示范性校外基地52家,紧密型校外实习基地128家。学院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浙江省高校文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和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同时也是中央财政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类高职师资华东片培训中心和浙江省建造师资格注册培训机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房地产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高职高专建设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等。

学院萧山校区下设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城市建设工程系、建筑与艺术系、人文与信息系5个系,士官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等2个学院,以及社会科学部、军事体育部、实验实训部等3个部。近年来,学院携手名企,持续推进联合办学、联合育人的“1+1”校企合作学院,先后与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建“金都绿色建筑联合学院”、“五洲管理学院”、“亚厦学院”、“绿城学院”“悦容学院”5家合作学院;依托行业,创新实践“1+1+X”办学模式,成立了浙江省建筑业行业联合学院、浙江省装饰幕墙联合学院、浙江省智慧城管联合学院、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联合学院、浙江省市政行业联合学院、浙江省房地产行业联合学院、浙江省工程造价行业联合学院7家行业联合学院;立足专业,积极探索工程造价、楼宇智能、园林工程3家“1+X”专业一体化发展联盟。学院开设33个专业(方向),其中,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国家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浙江省高职高专重点专业2个,浙江省“十三五”高职高专优势专业5个,浙江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5个。学院与美国贝茨学院合作举办建筑设计、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举办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国际工程方向),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开展教师培训项目,与台湾、香港等地区开展交流交换生研学项目。初步形成了门类较全,结构合理、紧贴市场、融入行业、特色鲜明的建设类专业体系。

学院坚持“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以素质养成为根本”的办学理念,努力塑造校园品牌文化,现已拥有鲁班文化、心育文化、定向体育文化3个省级高校校园文化品牌,“鲁班文化”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特别是近年来,连续三届获得全国“大艺展”一等奖、连续两届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挑战杯”竞赛特等奖;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文艺汇演等国家级活动;创建了75个学生社团,设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拥有创业孵化店铺19家。近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挑战杯”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等国家级、省部级大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等各类奖项达270余项。连续两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筑工程识图赛项。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530余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348人,高级职称教师143人,博士20人。1名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称号、5名教师获得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称号、2名教师获得浙江省省级教学名师称号、2名教师获得浙江省省级教坛新秀称号、1名教师获得浙江省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称号、1名教师获得浙江省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称号、15名教师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8名教师成为浙江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15名教师列入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建成“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和“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建筑工程技术专业BIM教学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土建类BIM技术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入选“国家级双师培养培训基地”,108名教师取得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国家级注册师执业资格。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62

三、校址

杭州萧山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151号;

绍兴上虞校区,绍兴市上虞区五星西路111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定向培养军士生除外)。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生的考生须为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详见“全国征兵网”)。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特长等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五)在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特长等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七)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及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招生录取,按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八)在具体执行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7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含五人间)1200元/学年; 四人间16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入学、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260692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https://www.zjjs.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zjjs.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zjjyzs)

招生电话:0571-82871234、82606765

招生咨询QQ:271570483(普通高考招生)、428866715(单独考试招生)

十七、其他须知

(一)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学生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二)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任何承诺与学校无关,广大考生谨防招生诈骗。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在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已主持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68项,编写出版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及浙江省高等教育重点教材等110余本,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4项、厅级科研项目536项,获授权专利407余项,出版专著38部;成立校企研发中心23家,其中省级研发中心3家,市级研发中心4家;师生参与编写工法60余部,其中国家级工法2部、省级工法20部。学院还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浙江省建设科技一等奖、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一等奖等各类奖项25项。2018年起,学院与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土木建筑协会共同联合主办《浙江建筑》期刊,由学院牵头的“浙江省古建保护及技艺传承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获得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批准立项。

对外交流

学校持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主动参与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力推进中外交流合作,形成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有成效的办学国际化格局,与菲律宾八打雁州立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中菲“一带一路”建筑技能人才丝路学院并在菲开展首次授课;与菲律宾唐博斯科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中菲“一带一路”建筑职业教育联盟,开展来华留学生招生工作;与亚太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合作共建援外建设培训项目。学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国外新技术16项,建有中德合作建筑新技术应用推广中心,与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合作举办建筑设计、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举办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国际工程方向),首次立项8门双语课程和4门国际元素微课程,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开展教师培训和交流交换生研学项目。学校还积极拓宽国际合作空间,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美国路创电子公司三方合作共建“高职院校现代楼宇智能化专业提升项目”,并成功举办“百千万计划混合培训班”。

历史沿革

1958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成立。

1962年,国家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学校被迫停办。

从1965年至1971年历时六年,是建工学校的第二次办学,实行半工半读,以培养建筑安装企业急需的技术工人,因“文革动乱”;1971年,学校被迫撤销。

1974,学校第三次办学,校址位于文教区教工路东侧,占地约40亩。

1975年,学校招收了历史上一届工农兵学员。因新址尚在建设,故暂借位于保椒路的浙建一公司的一幢楼房用于办学,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借楼办学历史。

1978年,学校迁入教工路新址办学。

1984年,建工学校成为浙江省教委中专教学改革试点学校之一;同年,学校对毕业生实行有偿分配(即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收取部分培养费)。

1994年,经浙江省教委批准确定,建工学校成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试点学校之一。

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建工学校与浙江育才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筹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1月,学院整体迁入现址办学。

2012年,入选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5年6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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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师资力量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二、院校国标码
三、校址
四、层次
五、办学类型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十、专业教学培养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十二、录取规则
十三、收费标准
十四、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十七、其他须知

科学研究

对外交流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