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杭职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学校的前身是身是由杭州市经委系统所属的杭州机械、化工、纺织、丝绸、轻工、西湖电子等六所学校合并而成的杭州职工大学,是一所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校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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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校隶属: 浙江省
- 创建时间: 1959年
- 学校校训: 融惟职道,善举业德
- 学校代码: 12872
-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hzvtc.edu.cn
- 联系电话: 0571-56700035
- 英文校名: Hang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学校简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其前身是由杭州市经委系统所属的杭州机械、化工、纺织、丝绸、轻工、西湖电子等六所学校合并而成的杭州职工大学,1998年筹建,2002年正式建立。
学校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位于下沙“大学城”,规划用地10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9951人,教职工713人。学校下设友嘉机电学院、商贸旅游学院、达利女装学院、临江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青年汽车学院、杭州动漫游戏学院、彩虹鱼康复护理学院、特种设备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开设数控技术、艺术设计、电子商务等3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建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实训基地2个。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梯工程技术和物业管理3个专业列入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个专业是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学校建有市政府投资3亿元、占地30亩、面向全市开放的集实训、培训、鉴定、研发于一体的杭职院实训中心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有开发区高职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开发区产学研发展学院等创新创业及培训基地。
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确立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凝炼形成了“融惟职道,善举业德”的校训,明晰了“学生体面就业,教师幸福生活”的办学指向,倡导“学校融入区域发展、专业融入产业发展、教师融入学校发展、学生融入专业发展”。学校秉持姓“杭”、姓“职”、姓“院”的办学属性。突出“区域性”,明确了“立足开发区、服务杭州市”的办学定位,强调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突出“职业性”,强调走类型发展道路,提出了“重构课堂、联通岗位、双师共育、校企联动”的教改思路和“首岗适应、多岗迁移、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规格;突出“高等性”,强调“融”文化核心理念,在全国首创“校企共同体”办学模式,构建了利益与共、文化相通、成果共享的高职教育“校企共同体”特色办学模式。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荣誉。学校是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入会委员单位。
师资力量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1309人,教职工718人。正高职称38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校长1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浙江省“151人才”第一层次1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1人,省级技师2人;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5人,杭州市“131”人才51人。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72
三、校址
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服装设计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同时可获得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结业证书、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学分互认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三)学校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
十一、身体健康
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实现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四)学校对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出现考生实考总分相同,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和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为:语文、数学、外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二)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12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5670001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
(三)学校网址:https://www.hzvtc.edu.cn
(四)招生网址:https://zs.hzvtc.edu.cn
(五)招生咨询QQ:800028758
(六)学校官方微信:hzvtc-wx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
(二)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按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连续两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累计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奖励41项(其中一等奖14项),获省级技能大赛奖励385项(其中一等奖64项)。
学校注重科研学术创新,主持国家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5项、厅局级科研项目300余项。近五年来,学校教师共发表SCI和EI检索期刊论文50余篇,发表一级期刊论文40余篇,发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2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430余项,软件著作权86项。
学校荣誉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等荣誉。
历史沿革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职院校。1996年,原杭州市经委系统所属的杭州机械、化工、纺织、丝绸、轻工、西湖电子等六所职工大学合并,更名为杭州职工大学。1998年,在杭州职工大学基础上筹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迁址下沙高教园区办学。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建立。2003年,列入杭州市直属事业单位。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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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创办于1937年,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设有35个学院,另设有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深圳研究院等,开设本科专业82个,硕士学位学科点193个,博士学位学科点137个,形成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继续教育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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