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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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简称“二工大”,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经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发展高水平国际化的高职教育,同时举办富有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承担一定规模的继续教育。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上海市‘双名工程’培养基地”、“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等。
- 院校隶属: 上海市
- 创建时间: 1960年
- 学校校训: 厚生,厚德,厚技
- 学校代码: 12044
- 学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sspu.edu.cn
- 联系电话: 021-50217411
- 英文校名: Shanghai Second Polytechnic University
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由主校区和若干个分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近八百亩。主校区位于上海浦东金海路,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其中实验实训中心4万多平方米,工程训练中心2万多平方米。拥有标准实验室45个,实验用房面积6.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5.6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6万余册,电子书275万余种,拥有完备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校实行校部(院)二级管理体制,设有工学部(下设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文理学部(下设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关系学系、通识教育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艺术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艺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电子废弃物研究中心等12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发展高水平国际化的高职教育,举办富有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承担一定规模的继续教育。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814人(本科生10383人,专科生2431人),专业硕士研究生23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8500余人。
学校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22个专业类别,设有43个本科专业、31个高职专业,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点。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0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8个,全英语建设专业2个。学校有中本贯通专业4个,中高贯通专业6个,高本贯通专业1个。
师资力量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双师型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建设一支素质高、技能强、有活力、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师资队伍。学校现共有教职工1119名,其中专任教师818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6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04人。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东方学者特聘教授4人,浦江计划入选者4人,曙光学者6人,上海高校教学名师4人,上海市模范教师2人。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英语本科专业的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日语专业为日语;应用韩语专业为韩语,应用英语为英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一、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
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其中: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比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投档同分排位。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各省份(自治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文科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
1.总分:提供折算总分的省市依据其折算总分,不提供折算总分省市按我校折算总分。总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50。
2.专业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招生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分线的考生,进档后依据总分高低,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处理: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参照普通类专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按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如考生投档数超出计划数,先按照分数优先以及同分比较原则划定招生计划1:1的考生范围,然后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年;普通高职专业:75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中美合作)、(现代物流管理,中美合作)]225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第27号]、[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沪价费(2015)10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
住宿费标准: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50217812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六、其他须知
1.学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群培养,新生入学一年后可在专业群内转专业(具体要求根据学部相关规定),同时也可以根据我校教务处关于转专业的具体要求进行转专业。
2.高本贯通试点专业的有关情况详见学校公布《202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高本贯通项目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3.其他情况详见学校招生官网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科研反哺教学,积极开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学科专业布局与方向的科学研究,强化应用研究与开发。在长期的科研实践中,学校形成了一支实力较强的科研队伍,承担国家“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3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学校作为第一单位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学校拥有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共建“上海市工程材料应用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合作共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分实验室”。
学校成立了机电一体化、测控与信息技术、电子废弃物与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技术应用等多个知识服务团队和由300多名高学历青年教师组成的曙光研究院,并以此为依托,凝聚研究方向,增进合作交叉,促进成果转化,为社会和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学校专门成立了技术转移中心,负责全校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学校建有以科技·文化创意与智能制造为主题的七立方科技园。在长三角地区建有多个技术转移工作站或产学研工作站,与行业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在电子与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环境工程与新材料等领域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
国际交流
围绕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近年来,学校已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个高校和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合计开展实施学生海外项目65项,参与学生366人。学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等途径,以留学生教育、教师海外访学、学生海外项目、海外名师、国(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引进、工程教育认证、学术交流等活动和项目为载体,引进和整合海外教育理念、办学经验和教学资源,实施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与德国、瑞典、芬兰等欧洲国家的应用科技大学在工程教育领域开展了深入合作,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TAFE教育集团合作举办昆士兰学院,与美国布劳沃德学院合作举办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香港蒙妮坦国际集团合作成立蒙妮坦学院,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活动。与北京联合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台北科技大学等两岸多所高校轮流举办“海峡两岸应用性(技术与职业)高等教育学术研讨会”,在两岸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学校荣誉
学校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是“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上海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上海市‘双名工程’培养基地”。2005年至今连续被评定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并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1960年4月29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
1965年,学校更名为“上海市半工半读工业大学“。
1977年,学校在经历文革后恢复招生。
1984年7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学校由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改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00年7月,国家教育部批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由成人高校系列转制为普通高校系列。
2001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与上海东沪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8月由上海冶金联合职工大学和上海冶金工业学校合并建立)合并组建成新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03年,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07年5月,学校被上海市命名为“技师学院”。
2009年4月,学校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11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成立。
2012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招收研究生。
2012年,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承建的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项目——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启动建设。
2018年1月11日,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8年3月8日,学校与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签订“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硕士研究生培养战略协议。
2018年6月,获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入选项目。
(数据截至2018年12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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