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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鲁迅故里——浙江绍兴,始创于1981年,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高校。学校现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学校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9个二级学院。

#大学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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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浙江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81年
学校校训: 和成,育秀
学校代码: 12792
学校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
学校官网: http://www.yxc.cn
联系电话: 0575-88343001
英文校名: Zhejiang Yuexiu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ZYUFL)
电子邮箱: zs@yxc.cn 

学校简介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鲁迅故里——浙江绍兴,始创于1981年,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300亩,校园建筑面积42万余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82万余册,电子图书114余万册。

学校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留学生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有3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5个学科门类,含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捷克语等13个外语语种,是目前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多,也是省内开设印度尼西亚语和泰语专业的本科高校,在小语种外语人才培养上具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

学校已形成了以文学为主干,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两翼、多学科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语言文学为绍兴市重点学科;朝鲜语专业为浙江省重点专业和省“十二五”优势专业,英语、法语、传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4个专业为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英语和日语2个专业为绍兴市特色(重点)专业。学校以“打造中国民办大学卓越品牌,建设百年名校”为愿景,坚持“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的办学定位和“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立足平凡、追求卓越”的信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规范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特色建校”为办学指导方针,重点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外语+”战略、学科差异化发展战略、人才强校战略、国际化特色战略等“五大战略”,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国情怀、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复合人才。

近年来,学校在于探索与实践SPT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外语+”的人才培养战略,让外语专业的学生具备扎实外语专业知识的同时,比较系统地掌握商务、经济、管理、新闻传播等方面的知识;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掌握外语应用能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在“和成·育秀”校训和“自信、和谐、竞成、人文”的校园文化引领下,学校开展具有国际特色、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组建了浙江省高校大学生教官队,目前有学生教官200余人。大学生教官队承担了学校每年的新生军训任务,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同时也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杆和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2014年9月,浙江省军区教导大队授予学校为全省大学生教官培训中心——“浙江省国防教育基地大学生教官培训中心”。2017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校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大学生志愿精神,开展各类志愿、义工服务,把《社区义工》作为课程纳入学分,连续三年服务世界互联网大会,并作为杭城以外入选高校为G20杭州峰会提供翻译志愿服务,展示了越秀大学生志愿者的靓丽风采,形成了“越秀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

师资力量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了80%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34%。学校正在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引进和培养‘双百工程”、“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教师国境外研修计划、设立“张巨昌教育奖”等,为教师发展搭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平台,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目前拥有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外籍教师百余名,其中博士外教25名。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792

三、校址

镜湖校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

稽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

国际商学院、数字贸易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东部理工数据科学与传播学院的新生在镜湖校区就学。

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艺术学院、应用外语学院的新生在稽山校区就学。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按要求取得规定学分,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颁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中作合作办学招生专业的毕业生,达到外方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外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颁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及其他招生重大事宜的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等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及批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方面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因外语、数字媒体艺术、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等专业培养需要,特别提醒有听力、发音器官缺陷、肢体残缺、色盲、夜盲者,在填报学校相关专业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二)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应用英语等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项目须为英语,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三)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排名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排名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八)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根据办学成本核定,在报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按学年收取,对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5520元/学年-32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0元/学年—48000元/学年;高职专业收费标准为26000元/学年,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

住宿费标准

以浙江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报备为准。

十四、资助政策

(一)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家庭经济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特别针对中西部省份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育秀特别助学金”。同时也设立了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专项出国(境)交流学习助学金。

(二)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经申请后从事行政助理、后勤服务、图书馆管理等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取勤工助学金。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5-8911432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越秀外国语招生网:https://zs.zyufl.edu.cn/

电话:0575-88343001  88343002 88343003 88343004 88343005

传真:0575-89114680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组织成员,科研、教研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学校立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9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东北亚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基地(备案)。网络“舆情研究中心”、“大禹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是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禹与传统文化研究创新团队”是绍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学校教学设备完备,建有1个省级外语实验教学中心,4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配备有同声翻译实验室、语言实验室、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验室、工商管理专业实验室、网络编辑专业实验室、视频图片编辑专业实验室等教学实验设施设备;建有小语种外语学习沙龙、外语文化体验室、日本茶道馆、实验酒店以及SPT外语文化街等体验异国文化的校园文化设施;建有创业学院,大力拓展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为实践教学创造了完备的条件。

对外交流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特色战略,国际合作办学成果显著。在浙江省教育厅对外发布的浙江高校国际化总体水平排名中,学校有5年在“浙江省其他本科院校国际化总体水平”排名保持第1名。目前学校的国际合作项目已经覆盖15个外语语种和所有专业,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台湾地区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60多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实质性友好合作关系,每年派出700余名学生出国(境)进行长短期文化交流,开展本科双学位、本硕连读等留学项目;学校与新西兰东部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500名左右。

历史沿革

1981年,绍兴越秀外国语学校创建。

1999年,学校升格筹建高职。

2000年,学校涉外管理分院建立。

2001年5月,绍兴越秀外国语学校升格为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

2004年,学校启动“升本”工作。

2006年,通过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评估。

2008年,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升格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1年,学校涉外经济管理学院更名为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创建。

2014年,学校网络传播学院入选浙江省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共建单位,由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与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共建网络传播学院。9月,浙江省军区教导大队授予学校教官队为浙江省大学生教官培训中心——“浙江省国防教育基地大学生教官培训中心”。

2015年11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网络传播研究院与复旦大学国家网络传播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建设“复旦-越秀全网络多语种国际舆情监测平台”。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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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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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二、院校国标码
三、校址
四、层次
五、办学类型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十、专业教学培养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十二、录取规则
十三、收费标准
十四、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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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