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坐落在江西省南昌市。江西中医药大学是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指派的对口支援西部的高校,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预科)基础培训基地”。学校也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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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校隶属: 江西省
- 创建时间: 1959年
- 学校校训: 惟学,惟人,求强,求精
- 学校代码: 10412
- 学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jxutcm.edu.cn/
- 联系电话: 0791-87119528
- 英文校名: Jiangx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学校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坐落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学校坚持“为国家改革发展服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弘扬“惟学、惟人、求强、求精”的校训,以“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已成为以中医药教育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的高等中医药院校。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单位等荣誉称号,入选“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50强高校”和“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现设有本科专业29个,涵盖医、理、工、文、经、管、艺、教育等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3个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硕士招生专业40个。拥有江西省一流学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专病)7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资格,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全国唯一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改革试点单位。是全国唯一的中医专硕规培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蒙药丸剂关键技术及工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药物与高效节能降耗制药设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共有省部级科研平台57个,其中包括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工作站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
2020年9月,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标志着我校以中药学学科为主体的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已迈入世界高水平学科行列。2021年,学校在校友会全国高校排名212名,比2020年提升43位;在全国中医药院校排名第8位,比2020年提升3位。学校的23个专业上榜全国软科专业排名前50%,其中中药学专业评级为A。
学校倡导并践行“赢在终点”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先后开展了科研实践班、双惟实践班等一系列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创办岐黄国医书院,开启“书院式”培养中医临床高层次人才的新模式。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专业认证。先后在第五届、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均夺得金奖。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考研升学率一直名列江西省本科院校前列,多次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在中药药剂、针灸推拿、中药炮制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突出优势。中药制剂创新团队入选中组部、中宣部、人社部和科技部“第六届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学校研发的中药制药系列关键技术和设备被100多家企业采用。原始创新成果——“热敏灸”理论和技术,揭示了针刺穴位和灸疗穴位的差异,开创了内源性热敏调控治疗疾病的新途径,开创了“北看天津针、南看江西灸”的格局。中药炮制学获批首批国家级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
直属附属医院——江西省中医院(江西省骨伤医院、江西省肛肠医院)是江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的龙头和中心医院,是全省规模最大、学科设置最全、技术力量最雄厚、医教研紧密结合的现代大型综合中医医院,也是江西省首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年服务量达百万人次,开放病床1738张。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中医药应急工作先进集体”等数十项荣誉称号,是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首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江西省中医医疗联合会理事长单位。由附属医院牵头推进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不断取得新进展,正全力打造引领江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新样板、新高地、新名片。第二附属医院2018年被获批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拥有编制床位400多张。学校创办了全球首家热敏灸医院——江西热敏灸医院,组建了江西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在全球已有69家分院。与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在抗疫期间,牵头制定了江西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建立了除湖北武汉以外首个中西医结合定点救治医院,组织中医药专家援助乌兹别克斯坦抗疫,受到国内外高度评价。
学校产学研结合办学特色鲜明,创建并发展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中(制药)集团。累计为全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近300项,研发中药及相关产品70余个,先后有16个产品实现了单品种年销售额超亿元。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助力我省推进百亿级热敏灸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湾里核心区建设。学校扎实推进科创城建设,积极推动中医药装备国家创新中心、热敏灸、香疗、食疗等技术和产业落户赣江新区,持续推进联合创建国家中药产业创新中心,致力于将中医药科创城打造成为江西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有资格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招收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在韩国建设了世明大学孔子学院。创办中国首家为外国政要提供中医药体验服务的高端平台——岐黄国医外国政要江中体验中心。与中国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江中集团共同创立中国首家“国家中医药教育国际化(南昌)试验区”。牵头成立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热敏灸专业委员会,相继在葡萄牙、瑞典、瑞士、突尼斯、加拿大等国开办中医中心或热敏灸分院。在葡萄牙、瑞典和突尼斯等国建立了中医中心,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等中外高校组建了“全球传统医学研究院”。学校深入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深化团结协作、构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的共识,充分发挥传统医学优势,圆满做好了2021上海合作组织传统医学论坛的协办事项,为大会增添了亮丽的“江中颜色”,得到国内外嘉宾的好评称赞。
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高水平、有特色的世界中医药名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师资力量
学校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设有教育教学机构17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各类实践教学基地181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现有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54.13%,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85.1%,博士研究生导师195人。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创建于1959年,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学校名称:江西中医药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
第三条 学校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招生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资格。
第四条 经过国家统一入学考试,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或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学业成绩合格,经过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江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学校纪委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带队的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依据国家政策,本着“为国家改革发展服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就业导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建设发展规划、办学条件资源、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和各地生源状况,编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官网、指定刊物和学校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招生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主要用于调节外省投档线上生源不平衡、同分考生和招录优质生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接收学生档案。
第十一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未满,将按规定征集志愿,录满为止;实行顺序(梯度)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满为止,未录满的将征集志愿。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若按“学校+专业”投档,学校将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符合专业要求者予以录取,不符合者予以退档,未录满的专业将按规定征集志愿;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的,学校将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并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前一位考生后再录取下一位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未录满专业,不跨组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作退档处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对已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学校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前一位考生后再录取下一位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则作退档处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务必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有关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一)音乐学(音乐治疗)。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音乐学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划定的艺术类音乐学专业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学校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按专业成绩投档的省份,学校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规定的文史类(理工类)单科顺序,依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二)中医学(国家免费医学生)。限江西省理工类农村生源考生报考。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该类考生录取后不退档,入学后学费、住宿费由省财政承担。
(三)运动康复。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划定的体育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按综合成绩投档的,学校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按专业成绩投档的,学校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规定的文史类(理工类)单科顺序,依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四)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该专业部分课程由外教授课,采用英语版教材,仅限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录取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90分。
(五)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严格审核。学校医学类和药学类所有专业、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一律不予录取有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考生有严重视力、听力障碍或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填报医学类专业。
第二十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学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学校将通过特快专递向已录取的考生寄发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中医学、中医学(5+3)、中医养生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运动康复、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费522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494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三)保险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学费466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四)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学费9600元/年,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五)中医学(国家免费医学生)专业免收学费、住宿费;
(六)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4000元/年 ,住宿费600~1000元/年(按住宿条件确定)。
第六章 奖学、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寿仁中医奖学金、怡和奖学金、中润医药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国家奖助、学校补助、社会捐助、考生自助“四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时无法筹齐学费,可申请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并根据经济困难程度给予相应的资助。
第七章 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三条 学校接受社会各界、各级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考生若因未被学校录取或对录取结果有疑问,可直接拨打招生服务电话咨询。若经招生工作人员解答后,仍认为有不合理现象,可向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学校招生录取监督小组提出申诉。学校将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高招录取考生申诉处理办法》及时处理考生申诉事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没有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江西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791-87119528、87119529,学校官方网址:http://www. jxutcm.edu.cn。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科专业招生,如有内容与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冲突,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章程内容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以独立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其中,“双惟实践育人模式”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实现该奖项江西省零的突破。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其中,“热敏灸技术的创立及推广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填补了江西医学领域空白;“中药制造现代化——固体制剂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实现江西药类该奖项零的突破。研发“白头翁皂苷提取物和白头翁皂苷提取物注射液”获批为国家二类新兽药,是实行新兽药分类注册管理以来,全国第五、第六个获注册批准的二类中药新兽药,标志着江西兽药研究取得重大突破。近5年,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逾600项,年均科研经费近6000万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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