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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简称“川外”,建立于1950年4月,是一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市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也是中国西南地区外语和涉外人才培养以及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具备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及强化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完备办学体系,已成为西南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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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隶属: 重庆市
创建时间: 1950年4月
学校校训: 团结、勤奋、严谨、求实
学校代码: 10650
学校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学校官网: http://www.sisu.edu.cn/
联系电话: 023-65385206
英文校名: 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学校简介

四川外国语大学坐落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是一所具有“忠于人民、服务国家”光荣革命传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外语院校。学校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含二级学科13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含二级学科49个;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含4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专业立项建设项目;有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有12个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项目特色专业、3个特色学科专业群。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全校教职工含非编共1362人,专任教师86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为52.72%,博士占比为37.66%。教师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等国家级人才5人,教育部外语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人次。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332人,专任教师83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师资总数的49.16%。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教育部外语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6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1人,重庆巴渝学者青年学者4人,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17人次,重庆市宣传文化第二批“五个一批”人才1人,“322重点人才工程”二层次人才3人,“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及“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25人次。现有全国一级学会、二级学会会长和副会长8人次。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外国语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英文全称: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1065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3-65385206、65383326

本科招生QQ咨询群:943918206

第九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十条  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isu.edu.cn(录取结果查询网址)

第十一条  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外国语大学,具备博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及强化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完备办学体系。学校现有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重庆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有西南地区最完善的外语教学智慧教室、语音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笔译实验室、国际商务文化与谈判实验室和中介语语料库实验室。学校开设22个外语语种,54个本科招生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万余人。学校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交流合作项目100余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疾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发音、听力和呼吸等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报考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和商务英语(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十八条  单科成绩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150分制)。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5个,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  

第二十条  学校现有普通本科招生专业54个,其中10个专业按4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学生进校经专业大类培养后,按照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2.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3.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4.政治学类(含外交学、国际政治专业)。

第二十一条  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单列院校代码、投档单代码或专业代号录取,招生计划以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教育部(教外综〔2012〕30号)、(教外司综〔2013〕253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编号:MOE50U2A20121236N,专业代码:050262H)为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国内3年+国外1年),修完两校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商务英语专业),以及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士学位(Bachelor of Business商务专业)。

教育部(教外函〔2021〕8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编号:MOE50FR2A20212158N,专业代码:120601H)为我校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国内4年),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物流管理专业),以及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学士学位(Licence Economie et Gestion经济管理专业)。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1〕5号)批准的“法语+法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法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6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7-8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和批次,依照学校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当地省级招考主管的规定执行。对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俄语、德语、法语、法语+法学、日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匈牙利语、捷克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泰语、土耳其语和马来语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云南、黑龙江、吉林纳入本科一批次录取,在青海纳入本科一段录取;英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在云南、贵州、四川、黑龙江、河南、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吉林和甘肃纳入本科一批次录取,在青海纳入本科一段录取,在其他省份纳入本科二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录取;非外语类专业在西藏、黑龙江、云南、安徽、甘肃、贵州、山西、广西和河南纳入本科一批次录取,在青海纳入本科一段录取,在其他省份纳入本科二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加分最高认可20分)。

第二十五条  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该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则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和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成绩,经济学类和管理学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成绩)。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七条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重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和广东执行新高考政策,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新疆班招生录取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调换专业。

第三十条  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当地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统考或联考成绩/统考或联考成绩总分×60

第三十二条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国语大学202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备案价格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入学须知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的收取、结算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勤助贷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和临时困难补助,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章  入学报到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  纪检监察

第三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3-65385224。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办理考试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四川外国语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本科招生工作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人才培养

学校“十二五”期间获批省级教改项目95项。近五年,学校获得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66项,获得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0项;在国内外高层次学科专业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项138项,省部级奖项65项;外语专业级别考试及格率和平均分历年都超过外语院校平均水平。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基地、多语言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排舞队、京昆社、博艺莎剧社等社团组织在国内外重要赛事和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科学研究

学校建有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2个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学校学报《外国语文》是全国“中文外国语类核心期刊”,《英语研究》是CSSCI来源集刊。学校成立了金砖国家研究院、重庆国际战略研究院、当代国际话语体系研究院、重庆市国际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等应用型研究平台,产出了一批有价值、高显示度的研究成果。学校是中国外语界面研究会、中国语言教育研究会、中西语言哲学研究会、中国认知传播学会等全国学会组织的二级学会会长单位。

国际合作

学校与30余个国家/地区的17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交流关系,开展合作办学项目100余个。每年派往国外学习与交流的学生600余人,来校学习的国际学生400余人。学校是全球外国语大学联盟(GAFSU)的成员单位之一,是法语国家大学协会(AUF)正式会员单位。

历史沿革

1965年3月,学校改名为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并在石桥铺建校。

1966年1月,英语系全体师生从歇马场迁回北碚文星塆校址。

1979年,学院出国留学生预备部正式成立,陆续开设德语、英语、法语专业,学制半年至一年。

1997年,重庆市脱离四川省成为直辖市,学校由四川省划归重庆市领导。

2006年12月,学校被增列为重庆市立项建设博士授予单位。

2009年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

2013年4月14日,教育部批准该校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

2017年7月,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20年,学校与四川大学等20所高校共同发起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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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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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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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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