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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创办于1941年,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学科布局的省属重点大学。贵州师大现有花溪、宝山、白云三个校区,校园教学设施基本完善;设有24个学院、1所继续教育学院、1所独立学院(求是学院),开设86个本科专业、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哲学、文学、教育学等11个学科门类。

院校隶属: 贵州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1941年
学校校训: 慎思笃行、博学致新
学校代码: 10663
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gznu.edu.cn/
联系电话: 0851-86701855
英文校名: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zjc@gznu.edu.cn

学校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现有花溪、宝山、白云三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300亩。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文献282.1万余册,其中古籍文献约10万余册,电子图书168.8万余册。

学校设有24个学院、1所继续教育学院、1所独立学院(求是学院),涵盖哲学、文学、教育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4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4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贵州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II类学科(群)”、1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I类学科(群)”、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32个二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86个本科专业,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全国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高校示范性本科专业(特色专业)。

学校先后与韩国、日本、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有师生交流项目。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院校之一,与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合作举办有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SQA-AD),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合作开设有本科国际通识教育课程(IGEC),与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合作举办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59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78人,师资中有教授309人、副教授699人,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2人。获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人才称号和荣誉称号人才84人次;获贵州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等省级人才称号和荣誉称号人才230人次。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

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执行。

4.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进入大一学习。

(三)录取志愿顺序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投档(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四)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

我校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的同科类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五)专业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7%;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

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60%。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

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

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按类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专业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七)专项计划

我校2022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优师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22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

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等,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宽泛助学基金等。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经核实,对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新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909960、86701855(录取期间)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站:https://www.gznu.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师研修基地、国家级大学校外实践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基地9个。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教育部111引智基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9个,教育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天文研究与教育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32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3个。

文化传统

校徽

校徽内部以略加变形的篆体汉字“师”为主图案,突出学校的教师教育特色。

图形端庄典雅、稳重大气,体现了学校的办学风格、办学特色和定位,凸显了学校数十年办学的厚重积淀,既表明学校重视优秀文化传承的继承和发扬,又蕴含了学校勇于开拓创新之意。

圆形标志是中国大学标志设计的传统和对大学悠久历史的继承和延续。图案严谨稳重、简洁明快,色彩热烈典雅。

校训

慎思笃行 博学致新

涵义:《礼记·中庸》十九章有“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句。校训取其精要,强调:深入、全面地思考,坚持不懈地实践;广泛、宽厚地汲取,不断追求升华和创新。

大学精神

爱国 奉献 敬业 自强

“大学精神”是指一所大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约束、引领大学行为的核心价值体系,以及体现这种价值体系的独特气质。或者说:大学精神是体现大学的智慧、气度、品格、信念、风范、操守等的核心文化体系。大学精神居于大学办学思想观念体系的“核心”和“顶层”,是大学的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柱,它具有独特性、导向性、约束性和群体认同性,在大学的发展中发挥着凝聚、激励、导向、保障和熏陶等重要功能。对大学的思想、观念、制度、机制、行为等,具有全面统辖的作用和意义。

历史沿革

民国30年(1941年)10月,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设有教育学系、国文学系、英语学系、数学系、史地科、理化科。

民国31年(1942年),学校增设体育童子军专修科;同年,设立国立贵阳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小学。

1950年10月,学校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

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贵阳师范学院;同年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接管学校。

1958年,贵州省委决定在贵阳师范学院现有条件和师资设备的基础上建立贵州大学,贵阳师范学院不撤销,两校同时并存。

1967年,贵州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贵阳师范学院革命委员会”。

1979年,废除“贵阳师院革命委员会”,恢复“贵阳师范学院”。

1985年3月,学校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

1988年,成立成人教育处,依托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高等师范院校师资培训中心成立。

1996年,学校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

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学校。

2006年,学校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

2013年7月,学校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

2017年,学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2018年,入选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19年,学校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1年2月,贵州师范大学武装部被授予“贵州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5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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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师资力量

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概况
第二条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录取规则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第六条 收费标准
第七条 联合培养
第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第十条 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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