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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科技学院原名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银川市人民政府、中国矿业大学和银川东方旭邦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方共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21年5月,学院经教育部批转转设为独立的民办普通院校,并更名为银川科技学院。学院是自治区向应用型整体转型试点院校,先后荣获“银川市园林式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和“综合实力独立学院”。

院校隶属: 宁夏自治区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5年
学校校训: 学以求精,行以求正
学校代码: 14200
学校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学校官网: http://www.cumtyc.com.cn/
联系电话: 0951-5181888
英文校名: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Yinchuan College

学校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国矿业大学举办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区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

学校现设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6个学院及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学校以“学以求精、行以求正”为校训,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建设和学校管理诸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专业基础以及较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先后荣获“银川市园林式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开设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计算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工商管理、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英语、环境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21个本科专业(方向),形成了工、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其中2个学科为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4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教师总量为556人,其中专任教师537人,外聘教师19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5人,副高级职称96人,中级职称189人;博士学历教师33人,硕士学历教师266人。有7个宁夏回族自治区级高校教学团队。

招生简章

银川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银川科技学院(原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200)。

第二条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银川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银川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银川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银川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设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本年度开设机械工程等29个本科专业(方向),以及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等13个专科专业,形成了工、管、文、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以“博学德清、鼎新致用”为校训,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校管理诸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扎实专业基础、良好人文素养、较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空间,全面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爱尔兰、瑞士等国家的百余所知名高校深度合作,打造了“4+1”、“4+2”本硕直通培养计划,助力广大学子在银川科技学院实现从专科到世界名校硕士的华丽转身,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时代创新型高学历人才。

学校先后荣获“银川市园林式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综合实力独立学院”、“实力典范民办高校”和“就业竞争力示范高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历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及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预留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部分报考人数较多且提高投档比例省份的考生录取。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理工类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及首选科目。同时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凡第一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报考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第十六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专业,认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课统考或省校际联考成绩,并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录取规则,则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2.学校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摄影和广播电视编导四个专业在河北等10个省组织了校考(具体校考省份及专业以学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为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取得学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3.考生生源省相关专业未组织省统考,同时学校也未组织校考,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高考总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照相关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录取规则,则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第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综合总成绩排序(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并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并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凭《银川科技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立相关奖学金和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并设置1000-5000元不同等级的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完成相应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银川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银川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进行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本科普通类及体育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48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

2.全日制专科普通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120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15000元。

3.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六人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经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公布。其他各类招生信息均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51-5181888、5181999、5181788、5181860

5181880、5181200、5181033、5181066、5181070

监督电话:0951-5181565

学校网址:Http://www.ycust.com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邮政编码:750021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2016年8月,学院2个项目获批宁夏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各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合计6万元。9月,在2016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中,学校获批11个项目,其中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项,一般项目9项,1个项目获2016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

对外交流

学校始终践行“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战略定位和人才培养理念,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对外合作项目,依托北方国际大学联盟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国际教育平台,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的近百所高校建立了中外人才联合培养合作关系。在加拿大、英国、美国等国家分别建立了“海外课堂学习实践基地,开展“青年领袖海外训练营”、“英伦大学堂”、“精鹰计划”等微留学项目,帮助和引领学生开阔国际视野,提升沟通能力与综合素质。同时,为帮助学生实现“本硕直通、名校读研”继续深造的目标,学校与英、美、澳、加等国家的百余所高校开展本硕直通项目,助力广大学子从银川走向世界,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时代创新型人才。

历史沿革

2004年11月18日,中国矿业大学与银川东方旭邦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举办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协议。

2005年9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文件同意中国矿业大学与银川东方旭邦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筹建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2007年2月28日,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筹建工作通过宁夏自治区高校设置专家组评估验收。

2008年5月,教育部批准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正式建院。6月20日,中共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临时委员会成立。

2009年3月7日,学校首个职业技能认证培训基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三维CAD教育培训基地挂牌成立。

2010年12月24日,启用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校徽、校训。校训为“学以求精,行以求正”。

2011年4月2日,加拿大堪诺多尔应用技术及工艺学院与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9月1日,《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报》创刊发行。

2013年7月13日,学院新校徽启用。

2014年12月,学院加入北方国际大学联盟。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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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五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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