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三晋大地本科教育又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学院始建于1991年,坚持奉行“自信、自立、自强”的办学精神,采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步履科学规范的全新教育,为山西民办教育带路、闯关,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学院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方针,始终以“专家治校,名师执教”为立校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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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校隶属: 山西省教育厅
- 创建时间: 1991年
- 学校校训: 求知,修德,强能,报国
- 学校代码: 12779
- 学校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潇河产业园区榆古路东1号
- 学校官网: https://www.sxcast.edu.cn/
- 联系电话: 0351-7126000
- 电子邮箱: zb7126000@163.com
学校简介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创建于1991年,201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应用型、国际化、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开设31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
学校是山西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引领地方本科高校负重前行。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第五届黄炎培优秀高校、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学科建设高校、山西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山西省大学生互联网+双创大赛”一等奖高校,综合实力居地方同类本科高校前列。
学校地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园区太原起步区,南接太原潇河现代产业园,北邻太原教育园区,周围高校林立,高新企业环抱,交通发达,是未来地铁、磁悬浮交通枢纽的连接地,从市区来校交通便利,未来发展前景美好。
学校奉行“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以“追求应用型与学术性融合,致力于专业与产业链对接”为核心理念,已先后为社会输送了八万余名各类合格的应用型人才。
师资力量
学校有教师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86人,校外聘请教师156人。学校有全国“十佳百优”广播电视”百优理论人才“1人、全国优秀教育专家1人、山西省教学名师1人、省优秀教师3人、山西省模范教师1人、省级“三育人”先进个人1人、山西省中等学校骨干教师1人、兰州市教师声乐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1人、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1人。
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情况
(一)学校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学校代码:1277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性质:民办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榆古路东1号
邮编:030062
南校区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南寺街5号 邮编:030800
(八)网址: www.astsxc.com 邮箱:zb7126000@163.com
(九)咨询热线:400—0351—181 0351—7126000 7971999
第四条 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
学校招生专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可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全部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依据文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363号)。
学校安排招生本科专业35个(含2个专业方向)。
本科专业(四年) | 学费 | ||
金融工程 | 财务管理 | 电子商务 | 15300元/学年 |
酒店管理 | 市场营销 | 学前教育 | |
审计学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 | |
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方向) | ||
土木工程 | 工程审计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6080元/学年 |
交通工程 | 机器人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风景园林 | 汽车服务工程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软件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 |
工程造价 | 电信工程及管理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
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建筑信息建模(BIM)技术应用方向) | ||
舞蹈表演 | 数字媒体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17000元/学年 |
音乐表演 | 广播电视编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书法学 |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考生身体健康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区、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不接受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报考。
(四)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在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工作中,遵照有关省份招生录取文件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由其省份的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五)对于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
1.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报专业确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对其退档处理。
3.学生入校后确需专业调整且符合转专业规定者,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控制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执行各省招办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规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涉及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文化分居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专业分居高者优先录取。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个本科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
(七)男女比例要求:不设定男、女生比例。
(八)学校认可各省(区、市)优惠照顾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条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名录取。
(九)对口升学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录取遵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日期来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收费标准按照公示金额执行,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宋兴航,职务:校长。
第七条 奖助政策
(一)学校对于高考成绩优秀的本科新生实行相应奖励政策。
(二)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学院设立“杨宗李丽瑜励志奖学金”、“兴航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用于鼓励积极上进、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3800元、3300元、2800三个档。
兴航奖学金:新生入学满一年后可申请,奖励标准分两个等级,分别为800元、1000元。
企业奖学金按照学校企业奖学金实施方案申请发放
第八条 毕业证书
(一)学生学业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予资格和条件者,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九条 其它
(一)考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对体检复检不合格及资格复查不通过的学生,按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处理,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和器乐两个方向,器乐方向包含钢琴、小提琴、手风琴、小号、琵琶、古筝、竹笛、大提琴、二胡、扬琴、唢呐、笙、低音提琴,不招收其余器乐方向考生。
(三)学校与新西兰、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的高校开展本升硕项目、2+2/3+1双学位项目、学分互认项目、短期交流项目等。为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留学机会。
(四)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发布,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山西文化艺术专修学校(1991—1994)
1991年3月29日,山西文化艺术专修学校成立,同时发布第一号文件,正式启用新印鉴,开始运作教学工作。
1992年1月,为了归口管理,学校特向省文联提出了挂靠管理的申请;1月20日,学校得到省文联正式批准同意省艺专划归省文联领导;同年,经山西省教委批准并正式备案,学校成为省教委业务管理的直属学校。
山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1995—1998)
1995年4月14日,“山西省文化艺术专修学校”更名为“山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由省教委社管办直属管理。
1997年7月18日,山西兴航艺术学校职业中专部成立;11月14日,山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理事会成立,并颁布了理事会章程。
1998年11月24日,太原成杰学校由兴航艺术学校接管办学。
山西兴华学院(1999—2000)
1999年4月28日,山西文化艺术专修学院正式更名为“山西兴华学院”。同时,兴华中学挂牌成立。
2000年5月25日,学校与华北工学院联合举办华北工学院兴华学院。
2000年6月16日,山西兴航艺术职业中专正式成立。
山西兴华职业学院(2001—2014)
2001年5月1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学校成为中国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综合民办高校,并于6月28日举行挂牌仪式;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第三批高等职业学院名单的函》,学校名列其中。
2001年11月23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山东威海市艺术教学基地挂牌成立。
2002年1月17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艺术学院成立;1月30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函授分院成立;2月15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兰州校区挂牌成立;12月1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内蒙古校区挂牌成立;12月5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长治教学基地挂牌成立。
2005年3月31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晋城校区、山西兴华职业学院临汾校区挂牌成立;9月27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
2008年9月19日,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太谷校区成立。
2010年,学院新校区选址在太原市北格镇张花村榆古路东1号。新校区建设工程被列为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
2012年1月7日,山西兴华教育集团成立;4月,山西汾河书画院成立。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2014年5月16日,国家教育部正式宣布山西兴华职业学院晋升为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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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创办于1898年,是国家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前沿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北大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将北大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了一所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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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创办于1937年,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设有35个学院,另设有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深圳研究院等,开设本科专业82个,硕士学位学科点193个,博士学位学科点137个,形成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继续教育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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