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斑斑 武汉一元堂违法广告终于被叫停
新华食品北京8月7日电(芦超)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撤销14起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广告批准文号的通告,14家企业的违法广告名列黑榜。屡屡违规的武汉一元堂终于被湖北食药监部门收回广告文号。
新华食品经梳理发现,这款武汉一元堂的“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近几年来屡屡登上国家食药监总局以及河北、安徽、湖北、山东等地的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的违法广告黑榜。其中,在2012年一季度,河北食药局曾通报武汉一元堂违规刊播广告达8241次。
通告称,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名为“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因其广告违反《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被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其鄂食健广审(文)第2014110116号、鄂食健广审(视)第2014080082号和鄂食健广审(视)第2014080083号的广告批准文号。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此前的信息披露显示,“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的保健食品,其保健功能为“抗氧化”,却在广告中宣称“吃巢之安养已经3年,刚一养巢,老失眠、老便秘就改善了,脸色红润起来”,并自称“不是减肥药胜似减肥药”。
有专家表示,违法广告的蔓延源自于商业利益的驱动。目前医药保健食品市场的较大利润空间,让一些渴望在市场中掘金的商家动起了“歪脑筋”。
据了解,除《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外,今年4月新修订的《广告法》,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当前突出的违规广告问题,增加了相关规定,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等。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要依法采取责令其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广告违法,产品如何?在2015年5月,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这款名为“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的保健食品就因产品样品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食品广告发布新规:明星代言保健食品广告拟被禁止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就广告法8个配套部门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中,着重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明确规范,并详细列举了“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17类被禁止使用的内容。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机关审查批准,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国务

进口保健食品需有正式批准文号
7月7日讯近日,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一批原产国为马来西亚的片剂、胶囊和口服液类的进口保健食品做出退运处理决定。这批产品总共有381.15千克,价值约为3.5万美元,退运原因是该批以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进口产品未按规定获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近年来,随着大众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保健食品在居民日常消费中所占比重日益增长,一些进口保健食品尤其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是,由于部分进口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