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网 品牌
本月排名
浏览人数2635
法人代表:

品牌介绍

珠穆朗玛峰
珠穆朗玛峰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国家正厅级行政机关。是西藏自治区管理旅游行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局机关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17人,其中:西藏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事业编制8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旅游培训中心事业编制3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市场开发处、行业管理处、规划发展与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等五个职能处室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一个事业单位。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组、培训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业务分设在政工人事处、办公室。局机关直属企业7家:拉萨饭店、西藏宾馆、西藏旅游总公司、西藏旅游汽车公司、西藏旅游开发公司、西藏旅游商贸服务公司、樟木宾馆。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拟订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目标、政策,研究拟订发展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业的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二是研究和推进全区旅游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旅游市场。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负责组织全区旅游业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四是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管理;归口审批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组织进行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五是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区内旅游签证;监督管理全区国际国内旅游派出机构,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六是指导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七是指导旅游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自1986年成立以来,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积极开展旅游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培训培养各类旅游从业人员,扩大服务队伍,制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的政策法规,取消不适应情况发展变化的地方性规章,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开展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品线路的宣传促销工作,培育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目前,全区区、地、县三级旅游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的模式正在不断成熟,西藏旅游业正在沿着健康、规范的目标迈进。

珠穆朗玛峰是喜马拉雅山脉的主峰,位于东经86.9度,北纬27.9度,地处中尼边界的东段,北坡在中国西藏定日县境内,南坡在尼泊尔王国境内。“珠穆朗玛”,藏语意为“神女第三”。早在1721年,我国清政府编绘的《皇舆全览图》就精确地标出了珠峰的地理位置,并根据藏语名之为“朱姆朗马阿林”(阿林系满语,意为“山峰”)。到了1771年,《乾隆内府舆图》以“珠穆朗玛”一名替代了“朱姆朗马”,遂沿袭至今。

珠穆朗玛峰地区拥有4座8000米以上、38座7000米以上的山峰,故亦誉称地球第三极。珠峰脚下发育了许多规模巨大的现代冰川,刀脊、角峰、冰斗等冰川地貌分布广泛。


品牌投票
品牌榜单

所属行业得票数行业排名投票

投票是网民自发行为,投票结果仅供参考。

所属行业品牌榜优选榜新锐榜

目前珠穆朗玛峰品牌尚未上任何行业榜单
申请上榜
相关动态
总评(0)品牌互动/评价
赞(0)
踩(0)

诋毁、恶意攻击、无事实依据、非正能量的消极评语会被管理员删除,您的评语可能对其他人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