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是指负责监管、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政府部门,其职能涵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城市绿化、环境监测等多个方面。具体部门包括:
1.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政策制定和执行、环境监管、污染防治、环境修复等工作;
2. 自然资源保护部门,负责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包括土地、水、气、矿产、森林等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3. 生态公益林建设部门,负责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监控等工作;
4. 城市绿化部门,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城区植树造林等;
5. 环境监测部门,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测与预警,以及环境信息的统计、报告与分析。